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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2 标签: 甘肃省招标 物业管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2
截止日期:2021.06.22
地 区:甘肃省
内 容: **省******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 项目名称:**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关键词: 物业管理
 
招标公告正文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6-22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1-0148  

项目名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5.00万元/年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及职工食堂物业服务机构一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及银行基本户证明;

1.2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1.3投标企业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11月-2021年4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2020年11月-2021年4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

1.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5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 投标企业需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

1.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的采购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需提供采集人缴纳社保证明及残疾人就业花名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6-2至2021-6-8,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获取。注: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f),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操作;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企业用户手册》。

售价: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6-22   15: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网上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缴纳事项

1.投标保证金金额:1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

(1)电汇或银行转账;

(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

(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

(4)投标担保;

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

(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

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

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5时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收取核验并按要求退还。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 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

(二)采购文件获取事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qysggzyjy.cn/f) 进行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

完成网员注册后,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或者账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所投标段招标文件(招标文件需安装甘肃中工国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后打开,工具下载地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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