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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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4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号)及***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环发〔****〕**号),我区将启动高新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为保证公开、 |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环发〔2021〕9号)及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绵阳市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绵环发〔2021〕13号),我区将启动高新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为保证公开、公正、公平的确定试点单位,有序有效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现将竞争比选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本次试点单位比选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册不满年一年的新公司,提供相应承诺。
3.符合《四川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规定条件:
(1)有3名以上技术人员(环境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固废相关工作3年以上)。
(2)集中收集点应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中区,依法履行环保、安评和消防等相关手续。
(3)有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及设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危险废物运输。
(4)有与所从事的危险废物收集类别、能力相适应的入场废物检测分析能力,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分析检测。
(5)拟建项目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贮存场所、设施、设备、包装容器以及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收集贮存易挥发的危险废物时,应设置贮存面积与收集规模相适应密闭贮存库,并配备相应的废气收集和处理设施。收集的危险废物有明确的利用处置去向。
(6)拟建项目必须与全省固体废物信息化管理系统联网,配备高清视频监控系统。
(7)建立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措施(参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查指南》执行)。
(二)项目技术要求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等相关要求。
(三)项目其他条件
1. 试点单位年收集总规模不大于5000吨,最大贮存量不超过有效库容的50%,最长贮存期限不超过1年。
2.危险废物收集范围
禁止收集、贮存以下危险废物:
(1)废铅蓄电池;
(2)具有爆炸性、剧毒性、反应性的危险废物;
(3)具有感染性、损伤性、病理性的医疗废物;
(4)无明确利用处置途径以及成分不明的危险废物;
(5)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为不宜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6)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必须单独收集的,从其规定。
其他允许收集、贮存的危险废物:
能将全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0吨以下(含100吨)的工业企业,机动车维修与报废拆解单位,实验室、家庭源危险废物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等纳入集中收集范围;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100吨的大型企业,其产生的少量废矿物油、废包装容器及沾染物、实验室废物、在线监测废液、废荧光灯管、废活性炭等,原则上可纳入收集范围。
具体收集范围按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
二、报名截止时间
2021年6月9日17:00前。
三、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绵阳高新区石桥铺创意联邦3号楼4楼405室。
四、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一)拟建项目所在园区出具的确保项目落地并顺利实施的意见。
(二)高新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
(三)参选单位递交材料
1.参选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基本条件证明材料、企业经济实力、社会责任感体现,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团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等。
2.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拟建地点、建设规模(建设面积、贮存能力等)、建设内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的种类、数量及来源情况、中转及贮存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应急救援设施、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及受托利用处置单位资质复印件等。
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包括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库房分类分区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的位置等。
4.危险货物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委托运输须提供委托运输资料。
5.入场危险废物分析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含分析实验仪器的清单、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等。
6.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证明材料,包含照包装工作的照片或图样、文字说明。
7.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制定拟建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8.其他证明材料。
五、评审办法
(一)综合评分法
评分办法见附件2。
(二)专家评分过程
专家通过现场踏勘、听取汇报、资料审查等程序对申报项目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择优选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单位。
六、结果公示
6月14日,我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将确定的试点项目单位挂绵阳高新区官方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
七、其它事项
1.参选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进行申报,一式5份;参选单位递交的资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自行密封。
2.请参选单位准备项目幻灯片,专家评审时以幻灯片形式进行汇报。
3.鉴于此项目为试点项目,为确保我区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在绵阳市其他区域被确定为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的单位,高新区将不再予以确定,而按评审名次顺位替补采用。
4.技术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绵阳高新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申报表
2.绵阳高新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评分表
绵阳高新区生态环境和综合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日
(联系人:黄美琳,电话:***
附件1
绵阳高新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申报表
基 本 情 况 |
单位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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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厂区面积 (M2)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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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危险 废物 拟收集类别 |
危险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代码 |
||||
危险 废物 贮存 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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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 防治 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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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诺及申请 |
我单位特此确认,本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交的材料均为真实,我对单位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 企业负责人***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
附件2
绵阳高新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试点项目
竞争比选专家评审评分表
申请单位: 评审日期:
*** | 项 目 |
满 分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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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基本条件、企业经济实力、社会责任感体现,完善的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管理团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等)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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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拟建地点、建设规模(建设面积、贮存能力等)、建设内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的种类、数量及来源情况、中转及贮存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应急救援设施、委托利用处置合同及受托利用处置单位资质等) |
12 |
|
|
3 |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总平面布置图(包括设施法定边界;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库房分类分区情况;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以及事故应急池的位置等) |
25 |
||
4 |
危险货物运输情况(包括运输单位、运输车辆、驾驶员和押运人员资质证明材料,委托运输须提供委托运输资料等) |
12 |
||
5 |
入场危险废物分析检测能力(包含分析实验仪器的清单、照片或图纸、文字说明用途以及所能分析和监测的项目等) |
18 |
||
6 |
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包含照包装工作的照片或图样、文字说明等) |
15 |
||
7 |
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包括经营管理制度、内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环境监测制度等;制定拟建项目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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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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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 |
1.鼓励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自行或者引入专业单位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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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鼓励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主要指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建设或者参与建设集中收集点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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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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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核查)意见: 专家签字: |
备注:专家评审通过查阅资料和现场核查的形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