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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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1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年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丁桥镇**路(K*+***-K*+***)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年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丁桥镇**路(K*+***-K*+***)(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丁桥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海宁市2021年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丁桥镇永丰路(K0+000-K1+006)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2021年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丁桥镇永丰路(K0+000-K1+006)(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下称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和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为海宁市2021年乡村公路大中修工程丁桥镇永丰路(K0+000-K1+006),工程总投资约112.4万元。
2.2 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
本工程位于海宁市丁桥镇,全长1.006公里。
本项目招标共设1个合同段。施工计划工期: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质量目标: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75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单》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只接受“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单(交通工程)”中的单位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1年 06 月 02 日至2021年 06 月 11 日止 ,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 111.1.30.163:8085/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
4.2招标文件、施工图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06 月 11 日14:00时,现场递交的投标人应于当日13:30-14:0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海宁市丁桥镇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丁桥镇人民政府中楼4楼)。因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所派人员必须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允许出行人员并佩戴口罩,人数控制在1-2人,标书递交完成立即离开现场,不逗留,不聚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送达,如接收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收到标书的,其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宁)网(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上公布。
7.其他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4.1条规定提交投标担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海宁市丁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海宁立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海宁市丁桥镇 地 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邮 编: 314413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虞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 669768 电 话: 0573-87671719;15868339559
传 真: / 传 真: /
2021年06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