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静宁县人民法院界石铺法庭排水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甘肃省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静宁县人民法院,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编号:GSTC2021-078
2.项目名称:静宁县人民法院界石铺法庭排水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及规模:项目位于静宁县人民法院院内,主要建设内容为:开挖混凝土院坪,开挖宽度1米,埋设DN300双壁波纹排水管45米,埋设深度1.2米,检查井两座,排水管安装完成后院坪恢复原状。
4.项目概算:62000.00元。
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6.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
7.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21日,总工期15天。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房建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施工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4)质量(检)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5)安全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6)机械员1人,须具备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均为注册在本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证明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渠道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文件获取
1.请于2021年6月2日10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4日23时59分59秒,登陆登录平凉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101.37.128.53)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注册,注册成功后方可登录系统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应资质证明文件及施工方案(PDF格式加盖公章);
2.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
3.本次竞价仅限一轮报价,投标人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4.资格审查由招标人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定标由系统根据“最低价中标”确定中标人(如报价相同,则最先报价人中标)。
五、竞价时间及要求
竞价时间:2021年6月2日10时00分00秒至2021年6月4日23时59分59秒。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本次竞价完成后,通过竞价中标的竞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预算文本纸质版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静宁县人民法院),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静宁县人民法院
地 址:静宁县北二环路
联系人***
电 话:1809332193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泰创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