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单位)1、长安工业集中区一期CA02-5-3(1)地块(易地扶贫搬迁长安集中区标准厂房);2、龙门工业区A-1-2-3地块;3、龙门工业园区一期A-1-2-2地块(中介服务项目)将在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贵港市中介超市进行公开选取,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
一、项目概况 |
1.业主单位:桂平市土地储备中心 |
2.项目名称:1、长安工业集中区一期CA02-5-3(1)地块(易地扶贫搬迁长安集中区标准厂房);2、龙门工业区A-1-2-3地块;3、龙门工业园区一期A-1-2-2地块(编号:GG20210602033,系统自动生成) |
3.投资项目代码:无 |
4.项目区域:桂平市 |
5.项目基本概况:位置:1、桂平市产业园规划24米道路与规划30米道路交叉口东北方向;2、3、桂平市龙门工业区。面积:1、92000平方米;2、33332.07平方米;3、40002.02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宗地界址平面图为准)。性质:均为工业用地。按规定每个项目抽取5家评估公司。 |
6.项目规模(投资额):0元 |
7.资金来源:其他 |
二、项目选取要求 |
1.服务类型:土地评估(个人宅基地划拨补办出让) |
2.服务内容:土地评估 |
3.选取中介方式:随机抽取(抽取方式:线下抽取) |
4.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5工作日 |
5.服务费用控制价格:0元 |
6.服务费用说明:5家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去掉最高价、最低价,中间价的3家评估结果取平均值,评估结果最接近平均值的1家评估机构出具用于电子化备案的该宗土地评估报告,其评估结果作为该宗地评估费计费标的,评估费用按桂房价字〔1999〕086号标准的50%计费支付给被采纳评估结果的评估机构,评估结果最高和最低的2家评估机构其评估费用分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规定的计费标准的5%计算支付;另外2家评估机构其评估费用分别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通知》(桂价房字〔1999〕086号)规定的计费标准的20%计算支付评估费用。 |
7.资质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注册入网,取得网上选取资格的中介机构,可参与相应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选取。 |
(1)资质类型及等级要求: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C级资质 |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选取的,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8.报名截止时间:2021-06-04 12:00 |
9.中介机构选取时间:2021-06-04 15:30 |
三、联系方式 |
1.项目业主联系人*** |
2.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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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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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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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他说明:现场抽取地点: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1室(报名代理需到现场抽取) |
2.附件下载: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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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