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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位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1 标签: 四川省招标 摩托车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1
截止日期:2021.06.04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 ***综合行政执法局 ***西部**、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位项目招标公告 ***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西部**、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西部**、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项目 二、招标控制
关键词: 摩托车
 
招标公告正文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位项目招标公告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项目

二、招标控制单价:50元/个。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施划数:1600个(实际个数以验收为准)。

(二)规格和技术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的尺寸和图案要求,厚度不小于2.0mm;

2.材料:交通标线用热熔涂料,标线的边和表面要圆滑;

3.颜色:颜色为白色和黄色且鲜艳(符合国标);

4.线宽:150mm;

5.摩托车车位规格:1250*2500mm。

6.其它:根据需要喷洒反光玻珠;

(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完成。

四、施工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到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市容管理股(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49号,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六、开标时按照下列顺序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开标时签到使用,另一份用于资格审查。

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承诺书(附件2);

7.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参与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

8.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缺少的、无效的(特殊情形除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一览表(见附件3)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或签到资料不齐全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进行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的。

(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八、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签到说明:

1.投标时间:2021年 6 月 1日至2021年 6 月 3 日18:30。

2.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4 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4.签到说明: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九、中标方式:在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现场审核和监督下,通过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中选人。若报名不足3家,则流标;报名有三家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有三家及以上者,实行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若最低价出现同等价,实行第二次报价,以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第二次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反之则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不足三家,则流标。挂网三次均流标,则从三次报名的单位中,以最高控制价下浮10%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投标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之前缴纳。

2.缴纳地点:邻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1号大厅),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1.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合同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项目名称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件2:

承诺函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单位承诺若有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八、如我公司中标,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上网后5个工作日内来贵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诚信后果,贵局可以不退还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    期:XXXX。

  

附件3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个)

单位(元)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备注


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的尺寸和图案要求,厚度不小于2.0mm;2.材料:交通标线用热熔涂料,标线的边和表面要圆滑;3.颜色:颜色为白色和黄色且鲜艳(符合国标);

4.线宽:150mm;

5.摩托车车位规格:1250*2500mm。

6.其它:根据需要喷洒反光玻珠;

1600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开标一览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开标一览表”应按要求单独封装递交。

4.以上表格内容必须采用机打,禁止手填,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位项目招标公告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对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施工单位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项目

二、招标控制单价:50元/个。

三、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一)施划数:1600个(实际个数以验收为准)。

(二)规格和技术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的尺寸和图案要求,厚度不小于2.0mm;

2.材料:交通标线用热熔涂料,标线的边和表面要圆滑;

3.颜色:颜色为白色和黄色且鲜艳(符合国标);

4.线宽:150mm;

5.摩托车车位规格:1250*2500mm。

6.其它:根据需要喷洒反光玻珠;

(三)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日内完成。

四、施工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到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三楼市容管理股(联系地址: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49号,联系人:冯老师 ,联系电话***

六、开标时按照下列顺序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一份用于开标时签到使用,另一份用于资格审查。

2.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市政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承诺书(附件2);

7.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查询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事业单位或专业合作社参与不提供)、信用中国网信用信息截图或报告资料。

8.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注: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资料必须加盖鲜章。

2.以上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缺少的、无效的(特殊情形除外)、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一览表(见附件3)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资格审查文件”“开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不予以接收:

(1)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或签到资料不齐全的。

(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邮寄投标文件的。

(3)未进行密封或未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或密封破损的投标文件的。

(4)《开标一览表》未单独封装、字迹潦草不能辨认或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

(5)在开标会现场有故意损毁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等扰乱开标秩序行为的。

八、投标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及签到说明:

1.投标时间:2021年 6 月 1日至2021年 6 月 3 日18:30。

2.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  4 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五楼会议室。

4.签到说明:投标人签到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与投标人员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防疫健康码,中高风险地区还应出示核酸检测报告。

九、中标方式:在项目业主和相关部门的现场审核和监督下,通过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中选人。若报名不足3家,则流标;报名有三家及以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有三家及以上者,实行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若最低价出现同等价,实行第二次报价,以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选人(第二次报价单需加盖公章方为有效,反之则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不足三家,则流标。挂网三次均流标,则从三次报名的单位中,以最高控制价下浮10%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十、投标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合同签订之前缴纳。

2.缴纳地点:邻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局窗口1号大厅),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

特别提示:1.投标资格不能转让;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项目合同拒绝分包履约形式履行合同;4.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和多个报价。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31日


 

附件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为我方 “    项目名称   ”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附件2:

承诺函

邻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不存在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我单位承诺若有被纳入法院、市场监督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我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八、如我公司中标,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上网后5个工作日内来贵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我公司若未按本条承诺的时间履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不诚信后果,贵局可以不退还我公司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X。

日    期:XXXX。

  

附件3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个)

单位(元)

投标单价

(元)

投标总价

(元)

备注


邻水县西部新城、北部新区人行道上施划摩托车停车位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768.2-2009《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的尺寸和图案要求,厚度不小于2.0mm;2.材料:交通标线用热熔涂料,标线的边和表面要圆滑;3.颜色:颜色为白色和黄色且鲜艳(符合国标);

4.线宽:150mm;

5.摩托车车位规格:1250*2500mm。

6.其它:根据需要喷洒反光玻珠;

1600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

2.“开标一览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3.“开标一览表”应按要求单独封装递交。

4.以上表格内容必须采用机打,禁止手填,否则作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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