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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门市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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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江门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1
地 区:江门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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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1年江门市质量月系列宣传活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10034)进行公告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述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质量强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实施,按照《江门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扎实推进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扎实开展质量强市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二)项目内容

  1、前期万达双子塔楼体灯光秀投放。

  通过滚动式标语+动态效果视频的形式在江门万达双子塔楼体投放大型宣传灯光秀,扩大活动宣传覆盖面,投放周期为一个月,投放内容为本年度“质量月”宣传主题或城市质量口号。

  2、举办2021年江门市“质量月”启动仪式。

  (1)主舞台活动。

  包括启动仪式、领导致辞、现场签署协议、组织现场表演两个、中间穿插两轮抽奖,奖品价值不低于1900元、组织现场有奖问答活动两轮,奖品价值不低于1800元。

  (2)现场活动APP直播。

  组织1家以上新媒体为此次活动提供直播服务。

  (3)现场摊位、留影扫码区设置。

  现场设置不少于50个摊位用于现场咨询或产品展示。现场设置1个留影扫码区,扫码关注公众号派发小礼品1份,扫码奖品300份,价值不少于2000元。

  (4)组织质量强市全民定向徒步挑战活动。

  活动参与人数100人,年龄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需在家长陪同参与,参与市民通过徒步的方式,按照地图内的标识点到达各游戏任务点,完成任务通关后获得印章。现场完成全部4个通关任务集满通关印章的参赛者参与现场抽奖环节,获得对应奖品。

  3、制作一条2分钟活动视频记录短片。

  (三)项目时间要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1年10月30日止。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应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三)不得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江门”(http://xyjm.jiangmen.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必须提供投标日期当天信用中国和信用江门的截图信息,否则视为该项资质不通过。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要求

  (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含税)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报价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二)资料提交要求

  投标单位须按照要求提交本次投标有关资料(详见附件1)。

  采购需求中标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必须逐条进行响应,有任何一条负偏离的,将导致无效投标。

  请有意向的单位于2021年6月4日前向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详细情况并提交报价资料,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下午5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江门市东华二路七号8楼办公室(3)。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一)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供应商须按本公告附件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提供投标文件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须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必须依给定的格式制作;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报价供应商可自行设计格式。

  2.本次招标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将不被接受。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上述各类广告媒体租金、版面设计、一次上画制作及维护费用、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等相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如对本招标项目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全部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一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必须满足于(但不限于)采购方提出的采购需求。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每一份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负。

  (三)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均须密封在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人名称,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五、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确认采购项目的中标人,请投标人根据项目要求提供投标资料并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及部分分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无效。

  六、付款方式

  中标后,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生效后且采购方收到供应商开具相对应金额的发票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款项的80%。剩余款项待项目完成后、由供应商提交相关结算资料(及尾款相对应金额的发票)给采购方、采购方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剩余的合同款项(也即尾款)。

  七、其他事项

  1.本招标公告中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投标供应商未达到开标规定的或经评审没有合格供应商的,招标人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置和发布公告。

  3.招标人向报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供货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供应商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报价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4.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八、联系方式

  如供应商有疑问,请于2021年6月4日前将疑问内容以电话方式联络本单位,联系电话***

  如对招标过程中有问题需要反映或者投诉,可联系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联系电话***

  附件:

   1.投标文件版式

  2.综合评审表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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