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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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4 |
地 区: | 成都市 |
内 容: | ******司法局作为比选人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我单位的制作****年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宣传用品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控价 (一)项目名称 制作****年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宣传用品项目 (二)控价**万元以内 二、比选内容 序号 项目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 笔记本 ***** |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作为比选人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我单位的制作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宣传用品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及控价
(一)项目名称
制作2021年全面依法治区示范试点宣传用品项目
(二)控价10万元以内
二、比选内容
序号 |
项目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笔记本 |
25*18cm |
本 |
700 |
多功能本芯,LOGO定制 |
2 |
雨伞 |
110*56cm |
把 |
300 |
玻纤伞骨, LOGO定制 |
3 |
手提袋 |
29*39cm |
个 |
2600 |
涤棉布料, 加拉链,LOGO定制 |
4 |
手持小风扇 |
22*5*7cm |
个 |
300 |
1200mAh |
5 |
小型台式电风扇 |
12.2*12.2*32cm |
个 |
100 |
功率7.5W, 电压DC5V |
(一)配置
(二)价格
分项报价明细表(说明: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的构成提供详细的分项价格明细表,如表格不能满足需要,可自行制表填写)
序号 |
名称 |
明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金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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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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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成交原则
在满足配置要求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价格较低的供应商成交;如报价相等,则配置或服务较高的成交。
三、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比选申请人。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报名及比选文件递交
有意参加比选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明,于2021年6月4日17:00前前往成华区司法局依法治区办秘书科(成都市成华区一环路东三段148号附2号楼206室)进行登记报名,同时递交比选文件。
五、比选文件要求
比选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正本或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项目报价明细表等,密封完整,签字盖章。
六、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华区司法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七、其他
由成华区司法局组织参加比选双方协商解决。
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