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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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四川同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符溪镇药博园菜场安置点二期B区(电梯公寓)物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财政采〔****〕**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符溪镇药博园菜场安置点二期 |
峨眉山市符溪镇药博园菜场安置点二期B区(电梯公寓)物管服务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山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号)规定,我单位拟采购“峨眉山市符溪镇药博园菜场安置点二期B区(电梯公寓)物管服务采购项目”,经采购代理机构于2021年4月25日组织专家组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论证通过,现特向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名称:峨眉山市符溪镇药博园菜场安置点二期B区(电梯公寓)物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3860000元(两年),按实结算。
四、采购方式:竟争性谈判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6月4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同道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峨眉山市符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