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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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8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港区B地块协议搬迁项目 招标服务单位公告 为确保按期、保质、顺利实施老洪港管理办公室空间再造**港区B地块协议搬迁项目,现招标确定十家评估公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老洪港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座落:海堡**、**大道西、纬八**、**闸东。 *、实施时间初定于* |
通州港区B地块协议搬迁项目
招标服务单位公告
为确保按期、保质、顺利实施老洪港管理办公室空间再造通州港区B地块协议搬迁项目,现招标确定十家评估公司。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标人:南通市老洪港管理办公室。
二、项目概况
1、本项目座落:海堡路南、东方大道西、纬八河北、东方闸东。
2、实施时间初定于2021年6月,具体时间以协议搬迁公告为准。
3、本项目设九个标段,招标确定十家评估公司完成协议搬迁。
三、投标条件
1、具有南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准入资格的评估公司,并通过我区业务培训考核。
2、派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须持市住建局颁发的上岗证,并通过开发区房屋征收业务培训考核,有三年以上从业经验;人数不得少于2人,其中至少1人是房地产注册估价师。
3、保证金: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3万元。评估公司在区房屋征收中心押金累计达30万元,可书面申请免缴本项目保证金(未提交保证金证明和未书面明确的,不得免缴)。
上述保证金非对上述保证事项的保证上限,评估公司对上述保证事项仍需承担法律和经济的应有责任。
保证金的退还约定。未中标的评估公司于招标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在开发区内有在实施的拆迁项目不退还,仍作为其他项目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实施本项目的保证金,待本项目审计结束,如无违规违约处罚的,保证金全额退还,如有违规违约处罚的,相应扣减后退还。
四、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标
1、被列入开发区廉政建设黑名单的单位;
2、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牌期内的单位或纪监委建议停牌的单位;
3、招标公告前一年内在房屋拆除作业中发生过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单位;
4、在我区内被列入扫黑除恶整治对象的单位。
五、对服务单位的具体要求
1、复核测绘结果,出具现场勘测复核测绘结果成果图、核对航拍图并提交专门工作小组确认;
2、查阅调取被拆迁人产权、营业执照、纳税、用工等档案资料和证明材料;核实被拆迁企业两证抵押、担保等情况,查阅调取相关资料,配合征收服务公司对被拆迁企业两证的变更(或注销);
3、独立评估作业,依据评估规则在规定期限内出具初评报告;
4、配合老洪港、业主代理单位现场公示初评结果;
5、现场答疑,对被拆迁人提出的异议复核纠正;
6、公示期满出具正式评估报告,并报送被拆迁人和业主代理单位;
7、按开发区有关程序,做好技术交底前审核工作并与实施单位做好书面交接工作;
8、宣传解释政策及其他业主代理单位交办的工作,评估结果不正确的独立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根据招标人、业主代理单位要求开展非居企业复核评估工作。复核单位对前期评估内容进行复核,包括原始资料的审核、基础数据的计算、特殊设备的评估,对评估作业须独立、客观、公正,并对复核评估结果独立负责。
五、服务费及奖惩措施
评估机构分主评估机构和复核评估机构,总评估服务费为评估结果总额的1%(单个企业服务费不超过200万)。
1、主评估机构负责各自标段非居房屋独立评估,按规定出具评估报告,并参与洽谈过程的政策解释宣传,评估服务费为评估结果总额(含房屋、土地、附属物、停业停产、搬迁费)的0.75%;复核评估机构出具复核评估报告,评估服务费为评估结果总额(含房屋、土地、附属物、停业停产、搬迁费)的0.25%。
2、中标单位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出具评估报告的,扣减服务费,扣减不超过服务费的50%,逾期一个月仍不能完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的,招标人或代理人有权处置投标保证金,并撤销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向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六、标书内容
1、投标申请书;
2、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准入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以往实施的搬迁工程的业绩;
4、上岗证副本原件;
5、向房屋征收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3万元缴款凭证。
七、投标、评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6月8日10:00点前。
投标地点:南通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办公室空间再造工作指挥部(东方红建材市场)。
投标联系人:蒋云云, 电话:***
评标时间:2021年6月8日下午3:00
评标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能达大厦东裙楼五楼招标室)。投标单位的代表必须按时参加评标会议、履行相关程序。评标结束当场公布评标结果。
八、废标规定
1、投标人未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2、投标人未按本公告内容如实提供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
3、投标人未按时提交保证金;
4、投标人未按本公告提供相关承诺书;
5、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废标条款。
九、评标办法
1、评标小组会审标书,去除废标。符合入围条件少于12家单位的,招标中止,另行公告招标;入围条件大于等于12家的进入评标程序。
2、评委从符合报名条件的评估机构中票决确定十一家评估单位入围;
3、从入围单位中评委投票确定十家评估机构作为中标评估单位。
十、中标单位义务
1、实施期间参与人员上岗证副本原件交区征收处收存管理,项目现场验收合格后退还。
2、支持开发区慈善事业,自愿向开发区慈善会和项目所在街道慈善会捐款各不少于叁仟元,捐款时注明定向用于拆迁中的困难户。
3、中标评估公司必须将工作人员名单报至老洪港管理办公室,并明确上述人员在本项目从业行为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在项目实施期间在现场指挥部食堂用餐的,按人数预交用餐费。
十一、业主代理单位
开发区房屋征收中心已受招标人委托代理该项目搬迁实施的业主事务,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及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代理业主事务。
十二、其他
1、本招标书作为后期与评估公司签订委托实施搬迁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招标书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单位。
招标人: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老洪港管理办公室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