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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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8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号)、《**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 |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5〕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5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202101
二、 招标项目名称: 泰顺县财政局2021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
三、 招标项目内容:
泰顺县财政专户资金 总标的 37000万元(其中社保资金31000万元,其他资金6000万元),定期存款一年。
四、 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泰顺县人民政府所在同城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
五、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4日下午17时。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205室或政采云下载附件。
六、 投标起止时间、地点及需提供材料等
(一)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6月8日上午9时50分。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泰顺县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三)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上午10时。
开标地点: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48号泰顺县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四)提供材料:详细见招标文件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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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机构名称: 浙江省泰顺县财政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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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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