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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交警中队室内装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装饰 工程招标招标 改造工程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1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三井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河海交警中队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河海东路**号二楼 招标编号SJ******* 项目估算造价**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
关键词: 装饰 工程招标 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正文
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公章)
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河海交警中队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项目地址
河海东路26号二楼
招标编号
SJ2021010
项目估算造价
50万元
招标内容、数量、用途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投标保证金
10000元/投标单位,支付方式详见附件一
报名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工作日8:30—17:00时)
报名方式
各投标单位把填好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四)的原件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469684598@qq.com @qq.com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简称”。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箱接收到的报名表确认投标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提交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
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详见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时间、地址
时间: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
地址:***
***
报名成功后购取招标文件,资料费为 300 元/份。
(地点: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2室)
评标办法
详见附件二评标细则
开标(投标截止)时间
2021年6月10日9时30分
投标、开标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通江中路8号(三井大厦)221会议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
备注
1、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光盘等。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新 北 区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1、工程名称:河海交警中队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河海东路26号二楼
(2)建设规模 :/
(3)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计划开、竣工时间:2021年6月-2021年8月,计划工期40天。
3、标段划分:
标段序号
工程名称
招标 内容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等级
注册建造师等级
1
河海交警中队室内装饰改造工程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50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报名条件: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日(工作日8:30—17:00时)。
报名方式:各投标单位把填好的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四)的原件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到469684598@qq.com @qq.com邮箱,邮件名称为“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简称”。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箱接收到的报名表确认投标单位,逾期不予受理。开标时提交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报名单位少于3家,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光盘等。否则,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投标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常建2009[175]号文件执行)(资审时查验)。
5、资格审查需提交的资料:
(1)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四);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或其委托人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书(B证);(彩色打印)
(7)投标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安全员C证(1名);(彩色打印)
(9)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五)。
(10)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11)健康承诺书(要求及格式详见附件六)
【特别提醒】
1、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需提供原件及三份有效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录入“常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5.0系统资料库)并通过审核。否则,未入库材料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除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健康承诺书原件不用装袋、密封,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一起装袋、密封(注:密封袋骑缝处须加盖报名企业公章)、标志(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4、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招投标事宜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6、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查所需各项资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所带原件必须能完整证明公告要求事项。
 
招标人: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2室
联系人***
联系人***
***
电  话:13813684169
传  真:
传  真:0519-85221231
 
附件一:
投标保证金相关事项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户名:江苏广通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账号:8921099300000001239
                      开户行: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三井支行
2、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等方式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汇入到保证金专用账户(本工程开标现场不接收现金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注明所报工程项目的名称;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9日下午16:00前,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2021年6月9日下午16:00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中路23号601室;联系人:高会计;电话:***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或者拒不交纳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8、其它未尽事宜按常建[2019]231号文执行。
 
附件二:
评标细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等方面进行评分。具体办法如下: (共计 100 分)
一、技术标:不需要
二、商务标:(100分)
本工程具体评审因素和标准如下: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打分;
1、确定有效投标报价: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文件。
2、打分
(1)确定评标基准价:通过相关投标数据合成确定评标基准价,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2)A=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0%-下浮率△);
B=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投标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有效投标价;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本次开标最低有效投标价
A值、B值、C值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时,最高投标限价和有效投标报价均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计算,本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详见招标控制价文件。
规定范围为:高于[(本次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值×0.7+本次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0.3)×0.75]的有效投标报价;
K为下浮系数,取值范围为95%、95.5%、96%、96.5%、97%、97.5%、98%。
(3)各有效投标价扣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后与评标基准价比对,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高出或低于此基准价相应扣分,每高或低1%扣(0.5、0.6、0.7)分。具体扣分值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注:①Δ 为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数的下浮率,本工程为:5%、6%、7%、8%、9%、10%、11%、12%、13%、14%共10个数值。②C值的确定:按公式计算出本工程的规定范围,在此规定范围内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C值。③(不含C值)B值随机抽取确定。④开标时有效标少于等于3 家的,不再合成计算评标基准价,最低有效投标报价即为评标基准值。
3、所有抽签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所有评委确定有效标后由招标人代表进行随机抽取。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ABC合成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调整除外。
三、定标
以上得分汇总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也相同,当场按签到顺序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
注意事项:
1、一旦发现中标候选单位的投标注册建造师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查询已有在建或已另有工程中标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2、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本工程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与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中的评标办法为准。
4、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计价表中各项综合单价的报价≦控制价中相对应列项综合单价为有效投标报价,有一项不符此要求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
 
附件三: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
申请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申请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
 
招标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投标单位报名情况
投标单位(盖章)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章)
 
投标注册建造师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
接收招标文件邮箱
 
投标报名时间
 
投标报名接受人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日期:
备  注
1、投标报名人应如实填写,表格内除投标报名接受人审查意见一栏其余须打印且不得修改;
2、所有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当相符;
3、投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应当进行汇总并报送单位领导小组备案。

附件五:
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证明
 
    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工程项目投标,拟派注册建造师(姓名)_______________,(注册证号)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前该注册建造师在我单位没有承接任何在建的施工工程项目。
    以上内容均为我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项目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我单位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并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健康承诺书
          系我公司员工,近14天未到过重点疫情及高风险地区,未出现过发热、咳嗽症状,身体状况良好。参与投标时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若有隐瞒或不实之处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承诺人(公司盖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特别提示:
1.每个投标单位进行投标不得超过1人。
2.所有投标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充分预留时间进行签到,体温如超过37.2°不得进入。如因检测不通过不能参与投标工作,后果自负。
3.投标时须提供健康码(必须为绿色)及健康承诺书。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进行投标时必须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5.未按上述要求一律拒绝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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