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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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温州市公安局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维保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 |
关键词: | 平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项目名称: 温州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7947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温州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维保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27947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温州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以TB级大数据池为基础,建设了交管云图,大数据研判与决策,大数据分析与预警,数据魔方等26项功能,形成了以动态监管,实战指挥,研判分析,综合管理为核心的温州智慧交管大数据应用体系。本次是为了温州交管局智慧交管平台高效、快捷、稳定的运行现对此平台进行技术人员驻场维护运营。为确保温州交管局智慧交管综合平台硬件设备与系统稳定、可靠运行、数据安全性与数据保密性,更换维护单位将不利于系统的正常运行。综合该项目包含的软硬件服务内容和成本来看,预算金额279,470元也较为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一)规定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 号文件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为保证此次项目与原有采购服务项目和要求保持一致性,该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原维护单位深圳市汉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深圳市汉云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6月01日 至 2021年06月0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金桥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