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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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1 |
招标代理: | 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高铁**C*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铁**C*地块项目已由**省盐南高新区经发科技局以《**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高铁**C*地块项目》(盐南经科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信高铁**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 |
盐城高铁新城C7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盐城高铁新城C7地块项目已由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经发科技局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盐城高铁新城C7地块项目》(盐南经科备[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高铁新城C7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盐城市范公路以东、世纪大道以北。
2.1.2建设规模:该项目总用地面积323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820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9702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558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办公建筑,以商务办公为主导,引入总部办公,配套商业、会议中心等,满足园区内需求,打造高铁创智产业园。
2.1.3合同估算价:约12915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800日历天(含春节、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承包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工程施工图设计,9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120日历天内取得施工许可证(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工期延误可以顺延)。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9月底竣工。
2.1.5质量要求: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建筑物功能需求。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的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及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同时装配式建筑须按照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行业要求,实行专项审查且确保通过审查(如有)。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养护期为2年,成活率为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本次招标范围内盐城高铁新城C7地块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对所有施工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基坑支护专项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相关报批报审手续、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专项设计、变更设计、施工及后期设计配合服务、报规报建、施工图审查、BIM设计、绿建咨询(为绿建二星,包含海绵)、专项论证评审(桩基等)、涉铁安全评估专家论证、前期咨询、水土保持监测、涉铁审批、以及其他所有涉及到的相关服务等;
2.2.2高铁站地块整体城市设计:除C1地块,所有地块的城市设计概念方案,服务成果为:总体鸟瞰图,效果图或表现图若干,各分析图(包含区位,现状,用地规划,规划结构,功能业态布局等),产品策略,概念生成分析,对标案例及分析,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重要空间节点及单体意向图,道路系统规划图,绿化系统规划图,非常规特色产品平面,立面及分析(如有),规划设计总平面图(标高,动线,单体入口说明),其他可表达设计思路的图或文件若干。
2.2.3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桩基、大型土石方、基坑支护、护坡、降水、地下车库、土建、装配式建筑、一般安装工程(电气、消防、通风、智能化、监控、太阳能、给排水等)、室外装饰及雨棚、室内装饰装修、室外消防系统、亮化、泛光照明、电梯、建筑防雷、抗震支架、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太阳能利用、中水系统、雨水回用等工程)、人防、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钢结构/网架、标识、标牌等导示系统、室外道路(含路灯)、停车场、电动自行车充电车棚、运动场地等、景观、景观照明广场、小品、管网(含外接、外排、雨污水、网络、通信、天燃气、绿化喷灌、等)、绿化、铺装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4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
2.2.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注: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与城建档案馆、建设局对接移交档案)及试运行(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设计任务书)、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3.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工程设计资质和3.1.2项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工程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四项资质中任意一项资质的独立法人。
3.1.2工程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取得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三)、项目负责人***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组建如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列三项条件之一):
(1)工程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该业绩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3)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6年1月1日(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须具有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7.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业绩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项目不需提供)、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业绩的须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设计业绩的须提供设计合同,施工业绩的须提供施工合同,下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注:(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提供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若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项目负责人姓名出现不一致的,需同时提供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变更手续上需明确变更时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作量比例(房屋建筑工程须明确是否在主体结构封顶前变更)。如变更手续上未明确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须另提供前一个项目负责人已完成的工程量占整个项目工程量的比例的专项证明。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封顶前、其它工程完成70%工程量前变更项目负责人***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总承包(设计、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指标能够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含港澳台)业绩,须提供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或项目接收证明)扫描件。若境外业绩为非中文材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有效翻译件或公证件扫描件。若境外业绩中合同金额以非人民币形式签订的,则合同金额在评标时按投标截止日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形式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2本工程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设计、质量、安全等职能经理和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满足苏建管【2017】236号文件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投标时仅需提供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相关资料,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中标后按上述规定要求配备到位。
注:拟派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均为投标人(或联合体)单位(按联合体协议分工)或拟分包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标后必须常驻现场参加工程管理,否则视为违约,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3.3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19年6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当天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4投标人自2020年6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当天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5投标人自2021年3月1日(含)至投标截止日当天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单位对投标文件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报名,联合体参与单位无须报名;⑤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7中标人须承诺中标的项目负责人***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
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3.12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招标人:盐城盐信高铁新城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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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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