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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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4 |
招标代理: |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分行 ****-****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Y*******) 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分行 ****-****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分行。本项目已 |
辽阳分行 2021-2023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CY2021040)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辽阳分行 2021-2023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辽阳分行 2021-2023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阳分行 2021-2023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阳分行 2021-2023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律师,具备代理民商案件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为律所事务所分所且以总所名义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次招标委托书;
7.投标人须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8.投标人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9.要求有执业律师 6 人(含)以上;
10.在辽阳市区内必须有固定办公场所;
11.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信用中国(http://www.gsxt.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1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1 年 06 月 0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1 年 06 月 08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邮箱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6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十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 年 06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十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辽阳分行 2021-2023 年度律所招标入围项目
2.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3.项目地点:辽宁省
4.资金来源:自筹
5.项目预算:70 万元/年(含税)(仅为 2021 年当年预算额度限额)
5.服务期限: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根据供应商年度履约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6.招标范围:拟通过招标选定 2 家中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提供代理诉讼服务等相关服务,提供服务的中标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银行的相关管理规定。此次律所入围后采用银行提定使用规则,要求在辽阳市区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二)、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 年 06 月 01 日到 2021 年 06 月 08 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11:30, 下午 13:00-16:00)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邮箱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09 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 A 座 1001 室))(本项目同时接收电子邮件方式领取招标文件。电子邮件领取文件的,需将领取文件时携带的材料发至邮箱lncy_one@126.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律所负责人证明书及身份证(领取人为负责人***
(三)、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拟接收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06 月 24 日 13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五)、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十楼开标室。由于疫情原因,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的形式递交至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收件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 109 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 A 座 1001室,收件人为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六)、投标保证金等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或者向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及招标单位咨询。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1 年 06 月 01 日 至 2021 年 06 月 08 日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支付标准:定额收取 8000 元/家。
支付形式:电汇、现金。
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交付。
(九)、异议与投诉
1、对招标公告有异议应在公告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10 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异议
联系单位: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2、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过程、招标结果)对异议回复不满意,应在回复后 10 日内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采购管理委员会投诉,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