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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民政局徐州市第二届“三社联动”社区治理项目大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公告)(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SZZR007)

信息发布日期:2021.06.0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徐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6.01
截止日期:2021.06.11
招标代理: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徐州市
内 容:**************对***民政局的***第二届“三社联动”社区治理项目大赛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名称:***民政局 *.地址:******汉风路*号行政中心**综合楼F区*楼 *.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唐坤 电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民政局的徐州市第二届“三社联动”社区治理项目大赛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

1.名称:徐州市民政局

2.地址:***

3.联系方式***

4. 采购项目联系人:唐坤 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

3.联系方式***

4. 采购项目联系人:程旭阳 电话:***

三、项目编号:徐采磋(2021)SZZR007

四、采购项目

1.名称:徐州市第二届“三社联动”社区治理项目大赛

2.数量:1项

3.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赛事不得低于2级,竞赛形式多样化、方式灵活化、流程标准化。切忌搞形式主义,务实高效真正组织好竞赛,真正达到大赛目的。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4.服务周期:十二个月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5万元(人民币)。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⑴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⑵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诚信江苏”网;

④“信用中国(江苏徐州)”网。

⑤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⑶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审结束前。

⑷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⑸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二楼);

报名方式:本项目只限现场报名,报名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

2、售价:300元/份(售出不退)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6月11日14:00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6楼开标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6月11日14: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6月11日14:30。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62号综合楼6楼开标室。

联 系 人:程旭阳 联系电话***

九、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一、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询问和质疑

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程旭阳 联系电话***

地址:***

苏州中润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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