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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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各投标人: 参照《**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局**分局自行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公通(***)号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 *.项目名称:购置警 |
各投标人:
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自行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罗公通(102)号的规定,对下列采购项目,采用竞价方式进行采购,选取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
1.项目名称:购置警用电动自行车项目
2.项目编号:UHO2021-LHB0395
3.项目内容:本竞价项目预算490000.00元,最高限价为490000.00元,超过此金额投标无效。
采购一批货物,清单如下:
序号 |
品名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台铃电动自行车 |
TDZA89Z |
140台 |
4.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供应商竞价程序及时间安排
5.1竞价程序:
5.1.1投标响应。凡愿意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必须备齐以下资料报名参与竞价并获得竞价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过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4. 供应商资格及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
(1)报名时间:2021年6月2日起至6月4日止,9:00-11:30,14:00-17:00(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竞价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获得竞价采购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3)本项目竞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答疑事项:2021年6月4日17时前凡对竞价文件有任何疑问的,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会将集中答疑结果以邮件方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对竞价文件的任何修改,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为准。
5.1.2报价。
报名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本项目报价,并可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对已报价格进行修改或撤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1年6月7日 14: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6 月7日 14:3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
5.1.3确定竞价结果。在询标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是否满足竞价文件要求,在按竞价文件规定的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
5.1.4发布成交结果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成交人后三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结果通知。
5.1.5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规范深圳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深财购〔2018〕27号)文件相关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计取费率标准如下表所示:
5.1.5.1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5.1.5.2招标代理服务费以转账、现金形式支付。
5.1.6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分别在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领取成交通知书。
6.付款方式:按采购单位规定执行。
7.报价币种:人民币。
8.交货期限:中标方根据采购方需求确定采购数量,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交货。
9.成交原则:
(1)有效供应商是指参加本项目竞价,且对本项目进行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有效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三家,否则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本项目成交方法采用最低价法,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最低报价的1家为成交供应商。
(3)若出现报价相同导致累计候选成交供应商超出1家,则由采购单位代表在投标报价相同而导致候选成交供应商超过1家的投标人中,通过现场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10.项目要求:
(1)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必须按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且必须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否则作未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处理。
(2)报价时须在“报价一览表”填报所参与竞价的投标报价及交货期。此项为必填项,成交人未填写或填写不明的,竞价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参与竞价的供应商填写的商务条款承诺不得低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商务条款,若低于采购需求要求的,则以项目采购需求要求标准为准。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采购需求填写报价。
11.竞价有关情况处理
(1)项目竞价失败:若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项目竞价失败并重新采购。
(2)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或者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采购单位内部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
(3)供应商竞价截止后撤销其竞价,成交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参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及采购单位内部相关规定处理。
12.有关本次竞价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
(1)联系单位: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联系人:周盼 ;联系电话***
(2)采购人: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
13.质疑方式:供应商须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的质疑期限内提出书面质疑,并将质疑函和相关证据递交至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3030号福田体育公园西北角友和招标代理服务中心(靠近北门),联系电话***
14.相关项目信息查询网址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业务分公司)http://www.szggzy.com/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采购代理网 http://yhzb.uho.cn/
友和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