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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系统2021-2022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31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检测仪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31
截止日期:2021.06.22
招标业主: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 投资系统****-****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系统****-****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GS-****-A***,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B-**-**A-****-D-E*****),招标人为***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燃气投资有
关键词: 检测仪
 
招标公告正文

投资系统2021-2022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投资系统2021-2022年气体检测仪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TZGS-2021-A00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ZB-09-04A-2021-D-E09764),招标人为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系统各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接受下属子公司、参股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投资系统各公司”,名单见合同附件一)委托,为投资系统各公司集中采购气体检测仪设备事项组织统一招标,项目预估总金额350.25万。

2.2项目地点: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系统各公司,目前覆盖地点包括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广西、广东、湖南、云南、湖北、河北、四川等。

2.3采购产品规格及数量:本项目拟采购四氢噻吩检测仪、四合一检测仪、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LEL及PPM)、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VOL)、多功能泄漏检测仪(管网巡检)。具体技术规格要求和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标人根据投资系统各公司发出的订单分批进行供货,最终采购数量以订单下达的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招标人不承诺采购量。

2.4本项目选择2名中标人,由投资系统各公司根据需要下达订单。如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数量N≥4人,则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人,否则根据投标人数量推荐(N-2)名中标人。招标人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核实投标资质和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情况,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5交货时限及交货地点:自投资系统各公司订单下达之日起5日内,将合格的货物送达订单中列明的交货地点。

2.6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应具备有效的防爆合格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相应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投标产品原制造商或其指定唯一代理商投标(若制造商和其指定唯一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该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及制造商营业执照扫描件。

3.4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备1个合同金额在100万元或以上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项目指气体检测仪产品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内容页、合同数量金额页、盖章页等)复印件。若提供框架合同且未体现采购金额的,需同时提供体现采购金额的详细订单或发票或“燃气企业出具的业绩证明(加盖燃气企业公章,无公章业绩不认可)”,以该框架合同项下订单或发票金额之和或业绩证明金额为准;若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模糊不清或未体现采购金额等原因无法判定的,对应业绩不计入。(提供合同关键页或其他可以证明业绩的材料)。

3.5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发出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通知书或网上截屏打印件或以往类似项目相同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等证明材料。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单位负责人***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影响企业正常经营的;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5)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列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有效期内的或被建设部门给与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7)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8)投标人被列入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黑名单或近3年内(从截标日倒算)在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中曾被评价为“差”或“不合格”的;

(9)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惩戒”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年5月31日8时30分至2021年6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不区分标段),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4.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14楼3号会议室。(如通过快递方式递交纸质文件,需提前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并及时与收件人联系。邮寄地址即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阮荣华,联系电话***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至“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时30分。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诚E招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同时到指定地点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本项目以递交至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以上各种情况均为无效投标。(当电子投标文件出现投标异常时,应及时联系客服(电话:***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通过平台递交的电子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非加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深圳交易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szygcgpt.com/)和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szgas.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268号深燃大厦15楼

电子邮件***

联 系 人:熊先生

电    话:0755-88660779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电子邮件***

联 系 人***

电    话:18926292916、18126131331

开 户 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109764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

招标人:深圳市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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