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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邺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总部大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四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银行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31
截止日期:2021.06.15
招标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 编号: MJY******-**SG *. 招标条件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四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发改备[****]**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万元,现已落实。
关键词: 银行
 
招标公告正文

 

   
编号: MJY210006-07SG
1. 招标条件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总部大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四标段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邺发改备[2021]18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89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DaiJianDanWei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本工程的代建事宜并担任招标人。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四标段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山大街88号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房屋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2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建筑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改造修缮工程;广播、音响和会议系统工程;大屏幕显示系统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电气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西总部大楼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四标段,主要为地上14至22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装修面积约16500平方米,工程合同估算价7200万元,其中包括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空调制冷量:20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16500 m2;改造修缮面积:1400 m2;门:180 樘;窗:80 扇;控制器:60 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6-15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2016年05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并选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7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8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8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1年5月31日15时50分到 2021年6月7日15时50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人提供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为最新的企业营业执照,否则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
8.6、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7、投标人提供所报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20年10月至2021年03月)投标人连续为所报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金缴费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疫情期间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对投标社保缴费证明中出现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
8.8、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9、项目负责人***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远程参加项目负责人***
8.11、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8.11.1 类似项目业绩(30分)
企业2016年05月0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每个业绩得15分,本项限评2个业绩,最高得30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录入信息为准)
8.11.2 工程奖项(50分)
1、企业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57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得国优奖项的有一个得15分,满分30分。注:①本项限评2个奖项,每个业绩的获奖只计其中最高一次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取;②从资格预审之日算起,国优有效期3年,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③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金额,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金额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④国优奖项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⑤奖项涉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2、企业承担过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公寓、仓库等)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获得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文明工地”或“标准化工地”的有一个得10分;满分20分。注:①本项限评2个奖项,每个业绩的获奖只计其中最高一次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取;②从资格预审之日算起,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或标准化工地有效期为2年,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③本奖项对工程规模及金额不作要求,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缺一不可,否则不得分。④奖项涉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
8.11.3 认证体系(5分)
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提供有效期内得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1.4 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根据项目负责人***
(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
8.12、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项目负责人***
8.13、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项目负责人***
8.14、根据【建办市(2019)5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和【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
8.15、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1年12月31日。
8.16、本项目开评标顺序为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不同标段的投标,但一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作为二、三、四标段中标候选人;二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作为三、四标段中标候选人;三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得作为四标段中标候选人。
8.17、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1311室
        邮       编:/ 邮       编:210024
        联  系  人:/ 联  系  人:吴有进
        电       话:/ 电       话:19895869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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