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2021年5月
招标公告
为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依据《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规定》等相关法规,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公司资产评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名 称: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官塘桥200号
联 系 人***
电 话:15951289863
二、招标项目名称
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
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原为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全民所有制单位),成立于2000年,位于镇江市学府路 43 号,是镇江地区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中心站。从事汽车从事汽车检测、管理专业服务 20 余年,拥有检测场地 15000 平方米,是全市首家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环保排气污染物检测三检合一检测站,拥有各类机动车检验检测设备40余套。
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总资产约360万元,评估内容为整体资产评估。(具体情况咨询了解可联系金先生15951289863)
权利和义务:中标中介机构具有在中标项目企业开展评估业务的职责和权利。同时,中标中介机构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规范的专项资产评估报告。
评估成果: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一)投标人具备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的《执业证书》和《营业执照》。
(二)具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5名以上资产评估师。
(三)须是有效期内镇江市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的入库单位。
(四)有相关类似业务经验。
五、投标要求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一)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招标人不退投标文件(资格审验时需提供原件)。
投标文件资料包括:(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函(如无价格视同废标)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
4、评估资质证明复印件、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5、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
6、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复印件;
7、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密封要求:
1、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保证相互间的一致性。投标时,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和信封正面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并进行密封,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3、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工期要求: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中标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如超过5日历天则扣减中标价20%的费用。
六、最高限价
限价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高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七、付款方式
中标人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的1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
中标人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5日,向招标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中标人未按规定履行开票义务,由中标人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税收损失赔偿责任。
八、评标办法
1、本工程采用 “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且经评审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2、若最低价出现多家单位时,采用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3、经资格审查后有效投标人不得低于三家,若有效投标人低于三家的,评委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九、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1年6月1日-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时须携带符合本次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镇江市官塘桥路200号镇江交通产业集团2号楼二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缴纳200元报名费并领取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1年6月8日 14:30分
开标地点: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号楼二楼会议室
报名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镇江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1、投标函
致:
(一)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后,我单位愿意以:(大写) ;(小写) 的投标价,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本次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二)我单位保证在相关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中标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资产评估报告。如超过5日历天则扣减中标价20%的费用。
(三)我单位委派 为本项目负责人***
(四)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名称: 。
地 址: 。
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负责公司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授权委托书
(后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授权委托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服务承诺
致: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
日期: 年 月 日
5、 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
*2、评估资质证明、具有10名以上从业人员,5名以上资产评估师的资格证明、镇江市国资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3、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4、类似项目合同业绩(复印件盖公章)
5、详细联系方式(包括公司地址、传真号码和联系人***
6、其他资料(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号标记为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投标单位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按未能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