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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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五交化公司楚江商场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C-****-*** 受**五交化公司委托,我公司于****年*月**日上午**:**,在**公共**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对**历阳镇**南路***号楚江商场*间门面房进行公开整体拍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坐落 租赁年限 (年) |
和县五交化公司楚江商场拍租公告
项目编号:C-2021-009
受和县五交化公司委托,我公司于2021年6月15日上午10:00,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厅对和县历阳镇文昌南路143号楚江商场8间门面房进行公开整体拍租,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况
标的名称 |
坐落 |
租赁年限 (年) |
起租价 (元/年) |
竞租保证金 (元) |
履约保证金 (元) |
和县五交化公司楚江商场 |
和县历阳镇文昌南路143号 |
5年 |
280000 |
20000 |
40000 |
二、经营业态及竞租要求
1.经营业态要求:仅用于商业;竞得人使用上述场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和县城市管理要求,并经得委托人同意的经营范围;不得利用承租场地从事赌博、色情、毒品等非法活动;不得非法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和其他违法活动;不得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2.租金的递增方式:第一年至第三年无递增,第四年租金较上一年度租金递增5%,第五年较上一年度租金递增5%;
3.租金支付方式为“年付”,实施先付款后租用的原则;若标的现承租人成功竞得,租期计算时间自2021年11月1日起;现承租人须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年租金即竞拍成交价)及履约保证金,剩余房租于2021年9月30日前汇入委托人指定账户。非现承租人竞得,须在成交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标的交付日、起租时间以竞得人与委托人实际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若竞得人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相应款项的,保证金不予返还,做违约处理,委托人申请司法清场程序;
4.若本次移交标的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的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作调整标的租金或退租的理由;意向竞租人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市场等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
5.承租期内,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房屋及附属物产生的水、电、燃气、通讯、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6.竞得人自行负责标的内部所有配置设备的装修、维修等,费用自理。竞得人须确保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并保证在营业前各项条件符合营业的标准,不存在安全隐患;竞得人不得借装修之机侵占公共区域、移动和损毁公共设施设备系统,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竞得人及其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时,必须符合建筑设施相关规范要求,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不得在承重墙、柱、梁及顶板上进行任何包括剔凿、打洞的工作。如有发生,竞得人有责任立即修复并承担费用和其他后果;
8.承租期内,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城市规划、城市公益事业建设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关系自行解除,委托人有权无偿收回标的,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提前收回标的的,委托人只退还剩余房租,产生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9.租赁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不再续租时,竞得人应保持标的现状的完好且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退还给委托人;如给委托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竞得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租确认方式和竞价规则
1.本次采用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增价),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2.拍租加价幅度为1000元/次,或1000元整数倍/次(拍卖师可根据现场实际竞价情况,调整加价幅度),加价不限次数;
3.当报名期限截止后,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不足2家,该标的流拍。
四、竞得人资格、要求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可参与;
2.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名;
3.该标的意向竞租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加,委托代理手续须在报名截止前交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
4.意向竞租人须对递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因不符合竞租人资质条件参加竞租的,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5.意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须当场与拍租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委托人确认收到公告约定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6. 该项目竞得人须支付拍租总成交价3%的佣金,佣金于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汇至拍租人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湖东路支行;账号:20000250640110300000018);
7.本次拍租标的有现承租人,如非现承租人或企业成功竞得标的租赁权,关于标的移交问题,由竞得人与标的现承租人自行协商交付,委托人仅做协调。委托人及拍租人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移交受阻、不能实现竞得人权利带来的一切后果。
五、竞租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意向竞租人须于报名截止前,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或本人账户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指定账户,且在汇款用途中注明项目名称“和县五交化公司楚江商场 ”,不接受现金缴款,不得由他人代为缴付;
账户名称: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县支行
账号:12256001040017534
竞租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2021年6月14日17:00时止。
2.因意向竞租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缴纳竟租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自负;
3.对未竞租成功的意向人,竞租保证金在本项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按意向人报名时所填写的退还保证金声明函的内容由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账户退还;
4.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支付完拍租价款、履约保证金、佣金、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相关移交手续,经委托方确认无违约行为后由竞得人递交书面证明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5.竞得人在竞租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报名时间及提供的报名资料(一式两份)
意向竞租人可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6月11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料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1室(和城新区海峰路中段和县公安局对面)报名。
(一)意向竞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需提交: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需递交)(见附件)
4.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本人到场无需递交)
5.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6.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及公章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二)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交:
1.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正式汇款回单复印件)
3.退还竞租保证金声明函(见附件)
以上须递交资料的所有复印件须自然人签字并装订成册,原件须在报名时带来现场核查。
七、踏勘现场
标的勘察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工作时间内),意向竞租人自行踏勘现场,凡参会的意向竞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和确认了标的面积、使用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对标的存在的瑕疵、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应有充分的认识,竞租成功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标的的详情为由提出疑义(包含但不限于水、电、路等硬件设施及周边邻里关系及前租赁遗留问题等均须竞得人自行解决),委托人及拍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电话
1.看样联系人***
2.拍卖代理机构: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3.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曹春丽0555-5335007、冯伟0555-5335008
马鞍山市远程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温馨提示:
因受疫情影响,此次项目的报名及拍租会现场每家参与单位仅限一人入场,请到会人员带好口罩、出示安康码、配合公共场所的体温检测,做好防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