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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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10 |
招标业主: | 陕西省财政厅 |
招标代理: | 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泾河**泾干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河**泾干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省西咸新区公共**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 *、项目名称:泾河* |
关键词: | 幼儿园 |
泾河新城泾干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泾河新城泾干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11 09: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J2021039
2、项目名称:泾河新城泾干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758,010.00元
4、最高限价: 758,010.00元
5、采购需求: 泾河新城泾干镇中心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1项, 采购预算: 758,010.00元, 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包括班班通、电子白板等设备,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6-20 00:00:00 至 2021-07-10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授权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2、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或担保函; 3、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6-07 17:30:00 止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行下载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免费赠送
注:(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选择本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限内直接下载磋商文件。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同时在文件获取期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法定节假日除外)。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 (3)办理CA锁方式:供应商初次使用交易平台,需前往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办理 CA 锁,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西安市高新三路九号信息岗大厦一层 101室,咨询电话:4006369888 ;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公寓B 座一楼,咨询电话:029-88661241 ;西安市凤城九路海博广场A座 1707室,咨询电话:***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1-06-11 09:30:00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西咸新区沣泾大道创新大厦)开标室0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泾阳县泾干中心幼儿园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豪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