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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工程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31 标签: 吉林省招标 长春市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31
地 区:长春市
内 容:**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ZB********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已由**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招标人为**一汽富维汽车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长春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1108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2105-220174-04-01-601721,招标人为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工程监理。

2.2项目概况:建筑面积13609㎡;结构类型: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跨跨度:8m。

2.3招标范围:长春一汽富维创新研发中心项目,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以南,兴顺路以西。

2.5计划工期: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研发楼冷封闭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21年11月20日。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2022年7月7日完成工程内全部内容。

2.6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建设开始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取得产权证审核止。(如果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期相应顺延,但监理费用不再增加)

2.7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每个年度均不亏损。以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作为评审依据。

3.4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2投标人拟派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近年(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10本次招标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1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12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 号)文件要求,按照此规定,应参加评价而未参加评价、信用评价为D级暂停承接新的监理业务的监理企业,禁止参加本次投标。

3.13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邮件形式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凭证、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过期不售(以邮件发送资料时间为准),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4日9时,地点为长春市洋浦大街凯利中心十三楼开标三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依据长城乡联字【2020】11号文件(关于印发《长春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采用综合评定与随机抽取相结合的方式定标。通过第一阶段评审得分前三名的合格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随机抽取产生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130011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户 名: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1010002904002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一汽支行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




报价网址:https://etp.fa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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