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1.05.31招标公告 > 湘潭经开区融城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一(富家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潭州大道-沿江北路)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湘潭经开区融城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一(富家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潭州大道-沿江北路)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31 标签: 湖南省招标 湘潭市招标 道路 施工招标招标 规划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31
截止日期:2021.06.21
招标代理: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区:湘潭市
内 容:招标编号:ZKGSF(ZB)-******** 项目编号:XTJS*********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开区融城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一(富家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潭州大道-沿**路)工程总承包(EPC)已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
关键词: 道路 施工招标 规划 路
 
招标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ZKGSF(ZB)-20211262

项目编号:XTJS20210016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经开区融城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一(富家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潭州大道-沿江北路)工程总承包(EPC)已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编码:2103-430300-04-01-524575。项目业主为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城市运营基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融城科创产业园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规划道路一(富家路-规划道路二)、规划道路二(潭州大道-沿江北路)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湘潭经开区富家路以南、沿江路以西、潭州路以东。

2.3 规    模:①规划道路一(富家路-规划道路二)道路工程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条南北走向的城市支路,道路南起规划道路二,北至富家路,全长710.001米,路幅宽28米,双向四车道。②规划道路二(潭州大道-沿江北路)道路工程位于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支路,道路西起潭州大道,东至沿江北路,全长1546.987米,路幅宽28米,双向四车道。规划道路一、规划道路二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箱涵工程等。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54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设计节点工期: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全部建设内容施工图并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以开工令发出之日起计算。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②施工: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和市政工程施工相关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本项目的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3 投标人最低业绩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3.1 设计类似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其有效时间以合同协议书落款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类似业绩及工程总承包业绩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按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字落款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4.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担任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造价48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3.4.2 设计负责人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业绩资料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姓名不一致时,依次按照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等任一考核依据上标明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超过一个的,仅对排序第一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

3.5 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3.6 设计负责人***

3.7 施工技术负责人***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要求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9.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9.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1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1.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11.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11.3 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肆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函或保证保险。

5.3 采用投标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3.1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3.2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5.3.3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3.4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函。

5.3.5 投标保函原件一份单独密封,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5.4 采用保证保险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满足以下规定:

5.4.1 采用保证保险电子保单形式:投标人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详见首页>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指南>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投保人(投标人)操作手册),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点击“确认投标”进入投标管理页面,选择“保证保险”,系统跳转至工保网,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投保须知及操作流程办理投保业务,具体操作详见《湘潭市投标保证保险操作手册》。

5.4.2 投标保证金保单生效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1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并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等有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加开标会议人员为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进行同步公告,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电话0731-55570390。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1. 联系方式***

地    址:湘潭九华经开区东风路与雅爱路交叉路口

联 系 人:方先生

电    话:0731-5557376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谭梦婷   缪建伟

电    话:13467900676   17373201311

12.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2.1  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2.2  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2.3  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2.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