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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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4 |
招标代理: | 江苏岩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淮安市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清江浦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一期)绿化施工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清江浦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省债券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清江浦区农 |
关键词: | 绿化 施工招标 |
一、招标条件
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2021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一期)绿化施工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江苏省债券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综合环境提升—2021年度农村生态河道建设工程(一期)绿化施工主要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境内,工程建设内容对清江浦区境内的胜利沟、胜利渠、大寨沟、大寨渠、中干二支沟、中干二支渠、南干十支沟、黄码五支沟、黄码五支渠、黄码六支沟、黄码六支渠、小河泵站引水渠等12条河道实施生态河道建设工程,河道总长为41.17km。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景观绿化提升沟渠11条,景观绿化提升建设面积约25.72万㎡ 。
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预算价约为588万元。
质量目标:合格。
绿化养护要求:养护期二年,养护等级三级。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300万元及以上绿化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验收证明(验收委员会出具的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盖章的验收证),1-3项缺一不可】;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园林专业技术职称(①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养护管理等相关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等专业。②职称证书专业与要求专业不一致的不予认可;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的,须同时提供其毕业证书进行专业认定,否则不予认可);
4、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经理承诺书,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投标申请人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备注:
①“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②视为项目经理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的情况为: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次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6、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原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7、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超过法定缴纳养老保险年龄的项目经理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及退休证书);
8、不得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9、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10、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因违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以行政处罚决定日期文件为准);
11、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2年内不得存在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工程建设合同违约的情形(以人民法院裁判日期文件为准);
12、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 月 7 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需联系招标代理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图纸。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成本费(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6月24日9时30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开标一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资格审查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清江浦区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址:***
联系人:陈俊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岩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李君岩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