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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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5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年区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区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嘉丰竞磋【****】***号 *、项目名 |
关键词: | 急救 |
项目概况
2021年区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嘉丰竞磋【2021】003号
2、项目名称:2021年区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一标段:2021年区级安置通用类应急救灾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二标段:2021年区级森林防火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三标段:2021年区级防汛防旱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一标段:469300元;二标段:491100元;三标段:637220元。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5、采购需求:2021年区级应急救灾物资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天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
(4)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注:严禁转包、转让、挂靠,一旦发现中标单位存在非法转包、转让、挂靠等行为的,将依法进行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同时以后不得参加采购人的所有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1年6月 1日至2021年6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方式: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参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间携带报名申请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标段,加盖公章)至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
4、售价:本套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供应商于报名时以现金支付该项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收取并开具收据。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1年0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五、开启1、时间:2021年06月15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常州市金坛区筑立方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考察及标前答疑会信息:
(1)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须在2021年6月8日17:00点前将电子档发送至电子邮箱1148471717@qq.com,同时将书面文件加盖投标单位章送至采购人和采购代理联系人***
(2)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3、疫情防控措施
(1) 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应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管理要求,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自觉服从安保及引导人员的指挥和管理。对于参与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事先自行下载《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件),并如实填写登记表相关内容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进入开标室时,请凭《疫情期间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到指定开评标场所。
(2)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事完即走。
(3)为了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规范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公平竞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响应人,应当履行以下诚信义务:
1)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2)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和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各项承诺,为采购人提供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保守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和他人商业秘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诚信义务。
(4)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具体详见《常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5)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失信行为惩戒相关规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嘉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附件: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