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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项目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31 标签: 江苏省招标 淮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31
截止日期:2021.07.05
招标代理: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淮安市
内 容:****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已由***审批局备案证号:盱审批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经发*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经
 
招标公告正文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已由盱眙县审批局备案证号:盱审批备[2021]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在枫杨大道东侧、山水大道南侧位置

2.1.2建设规模:江苏盱眙经济开发区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包含:

建设项目邦宇(一期):年产18万吨高性能BOPET薄膜项目。项目选址在枫杨大道东侧、山水大道南侧位置,占地约200亩,建筑总面积约105245平方米。

建设项目宇狮(一期):年产4万吨功能性薄膜项目。项目选址在枫杨大道东侧、山水大道南侧位置,占地约120亩,建筑总面积约46482平方米。

2.1.3合同估算价:3118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31000万元(含暂列金额1500万元)。工程设计费180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780日历天。

设计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

施工工期: 720日历天。

2.1.5 质量目标: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采购:合格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施工:合格工程标准。。

2.2招标范围:设计范围:所有项目建(构)筑物、建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等红线范围内的项目方案设计、测绘地勘、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审查、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

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建(构)筑物、建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建筑施工,包含但不仅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经招标人认可的设计范围所示工程内容施工建设、场地平整、项目现场内外的临时工程、有关部门的竣工验收、移交工作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

3.1.1施工企业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设计企业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

3.2项目管理机构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相关资格的前提下,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并同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提供证书和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

(1)项目施工负责人***

(2)项目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项目施工负责人***

(提供证书和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

3.2.4项目管理机构的其他要求:须至少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五大员(工程类)数量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者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配备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8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相关证书;技术负责人***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9)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的内容。

(提供承诺书,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书)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

3.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方)(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3.6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配备的所有人员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为被委托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

3.7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

3.8以上所有承诺书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4.有关费用

4.1资料费人民币305元,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从网上支付,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各标段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

(1)招标人向中标人发放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2)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

4.2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基本户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供银行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职能部门全部验收合格)。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在评定分离。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付款方式

1、工程设计费付款进度:

(1)第一次付款: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设计费的10%;

(2)第二次付款:方案成果经发包人确认接收后,支付工程设计费的20%;

(3)第三次付款:施工图成果经发包人确认接收后,支付工程设计费的30%;

(4)第四次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设计费尾款。

2、建安工程费付款进度:

预付款支付建安工程费的10%(合同签订,人员和机械进场开工后,提供银行保函(银行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进度款按每2个月支付已完工程价款的50%并同时扣回已支付预付款的10%(预付款分10次平均扣回),单体工程完工支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经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余款3%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以上付款均不包含预留金和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乙方付款时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费用,并不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8.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截止时间

8.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7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7月5日9时00分;。请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8.2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平台。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

8.3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盛彩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盱眙经济开发区宝山路3号    地    址:盱眙县金鹏大道家禧广场写字楼8015

联 系 人:汪永海                      联 系 人***

电    话: 0517-80910095              电    话:18015179099

盱眙经发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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