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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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7.01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财政局拟对***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运维项目所需相关货物/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系统维护服务 要求投标人提供自****年*月*日起****年*月**日 |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局拟对宝安区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运维项目所需相关货物/服务进行自行采购,现将采购需求进行公示,并接受有意向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财政票据管理系统运维项目
二、采购内容
(一)系统维护服务
要求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7月1日起2024年6月30日止共3年(含)24小时的系统维护服务。确保专人对项目负责,并由项目组负责人***
(二)系统升级服务
对产品的软件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应用支持服务。软件功能升级、应用支持服务包括主要版本的功能升级、故障排除、版本维护、故障修复、补丁和主要版本升级、技术支持等。对硬件产品出现的问题须协助财政局共同解决。
(三)技术支持服务
提供财政用户及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技术指导,提供客户报表数据统计及分析、客户零星需求修改。常设每周7天×24小时服务专线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可通过热线电话、网络支持、现场技术服务等各种技术服务等方式。给使用宝安区财政票据管理系统的单位在电话、网络无法解决问题提供上门服务。同时提供对软件系统的软硬件环境进行检查,对不能满足该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提供改进意见。
(四)技术培训等要求
提高受训人员的应用本系统的实际能力。采用理论讲授、操作示范、考察学习相结合等培训形式,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三、采购预算:10万元/年,合计30万元。
特别说明:
1.投标人知悉本系统因市财政局的要求不再需要维护,服务期将按照市财政局的有关部署提前终止,宝安区财政局采购预算将据实削减,投标人同意按照实际服务期限结算服务费,宝安区财政局不承担违约责任。
2.本采购合同需一年一签。
四、评审方法和定标方法
本项目评审方法采用最低价法,最终中标供应商为1个。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
(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三)有县(区)级及以上财政票据管理信息系统运营管理经验3年以上。
(四)供应商报价文件中需包含服务内容、价格及资质证明材料等,报价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的需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原因,如发现有内容不完整、出现明显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或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无合理理由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21年6月2日18:00。
七、报名方式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纸质件密封(格式自拟)后送至地址:***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石华 联系电话***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