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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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3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区****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维护(**C*****)分散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年*月**日 项目概况: “**区****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如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 |
项目概况:
“璧山区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如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6月3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号:21C00060
项目名称:璧山区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50,402.00元
最高限价:850,402.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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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服务要求1、璧山区山洪灾害监测系统站点的巡检巡测要求按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指南》的要求执行。2、所有纳入当年巡检巡测的站点,汛前、汛后各检查1次。每年4月20日前提交汛前检查报告,11月30日前提交汛后检查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工程状况、检查记录、维修维护及处理情况记录表、现场检查图片(每站点至少1张)等,12月30日前提交年度工作总结。3、维护站点月平均畅通率大于96%。每天浏览中心平台1次,保持站点畅通,发现情况,及时修复,一般性故障24小时内排除,难度较大的48小时内排除,因不可抗议因素造成重大故障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并提出排除方案。 | 850,402.00元 | 1 | 项 | 按竞争性谈判文件执行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时间: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需具有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单位水平评价乙级及以上证书,资质业务范围包含: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测量、水文测报设施运行维护。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5月31日 至 2021年6月3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如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谈判保证金。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6月3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6月3日 14: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二楼会议室
五、评审信息谈判开始时间: 2021年6月3日 14:30
谈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采购经办人:魏大鹏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代理机构经办人:何川
代理机构地址:***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电话:***
九、附件 (谈判文件)-璧山区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维护(1)(1)(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