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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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创业路、兴华路、太子湖公园停车场等道路、广场安装护栏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大道磨山新天地*区*号楼**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A C****-*** *、采购 |
【项目概况】
创业路、兴华路、太子湖公园停车场等道路、广场安装护栏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JA C2021-759
2、采购计划备案号:J21052851-0698
3、项目名称:创业路、兴华路、太子湖公园停车场等道路、广场安装护栏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03.639455(万元)
6、最高限价:303.639455(万元)
7、采购需求:
创业路、兴华路、太子湖公园停车场等道路、广场安装护栏,包括铁艺栏杆、车挡、嵌草砖(格)铺装、铺种草皮(含1年养护)等,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约定详见磋商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经济处罚承诺书;若本项目中标,只承担本工程施工管理经济处罚承诺书和无不良行为经济处罚承诺书;以及项目经理劳动合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B证、学历证书、近六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提供查询方式);
(5)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技术负责人***
(6)项目组成人员(施工员(市政专业)、质量员(市政专业)、安全员、标准员、资料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需提供岗位证、近六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提供查询方式)、身份证、劳动合同、学历证书,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
(7)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18年5月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具体时间以竣工证明时间为准);
(8)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其资信证明),近六个月(2020年12月-2021年5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
(9)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经济处罚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在本采购活动截止前,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11)供应商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存在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情况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12)说明: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免税或零申报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发票、专用收据、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1、时间:2021年05月31日至2021年06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3、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
1)现场领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B.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
2)网络获取:
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领取。
B.资格预审文件领取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824024220@qq.com邮箱。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可详见附件)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1、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但不少于三家则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2、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则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6月0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区(汉南区)分中心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2021年06月07日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园林管理中心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汉阳大道磨山新天地2区4号楼2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3507254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