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局优质均衡发展创建采购(二)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8房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6 月2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CLZFCG-2021024
项目名称: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局优质均衡发展创建采购项目(一)
预算金额:990000元
最高限价:990000元
采购需求:弓长岭区教育局优质均衡发展创建项目需采购教学一体机55台(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 年 5月31日至 2021年6月4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 至11:00 ,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1038房间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无
2021 年 6月23日 14点 00分 (北京时间) (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
地点:辽阳市弓长岭区政务中心5024房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阳市弓长岭区教育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辽阳银行弓长岭支行
账户名称: 辽阳市弓长岭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71300012250100139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广斌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