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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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2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河南全域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偃师市 |
内 容: | 公告 ***大口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QY-*******)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省*** 一、招标条件 本***大口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QY-*******),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口镇人民政府。本 |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本偃师市大口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HNQY-210500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道路建设、广场建设、供水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群众生活广场工程及沿街立面改造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001 第1包:
见其他文本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1年05月31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06月04日23时59分59秒
获取方法:见其他文本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见其他文本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见其他文本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偃师市大口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投标人积极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偃师市大口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1】158,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1)0168号
3.项目概况:建设地点:偃师市大口镇;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建设、广场建设、供水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工程、绿化、亮化工程、群众生活广场工程及沿街立面改造工程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13796530.8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10415653.21元,措施项目费501242.69元,其他项目费1390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59182.40元,规费350471.87元,税金1139163.09元,污水处理工程暂估价740000.00元,绿化、亮化工程暂估价650000.00元。
5.工期:120日历天
6.质量目标: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 100%,八个必须
10.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投标人须提供2017、2018、2019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证明资料。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查询结果截图)。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开标前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及在豫人员信息。(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查询结果截图,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1年5月31日至2021年6月4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偃师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偃师市财政局。
招标人:偃师市大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全域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