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房屋拆除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房屋拆除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年 6 月24日 0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S2021-28
项目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房屋拆除单位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房屋拆除单位采购项目(含拆除及清运工作),共11个标段,各选取一家房屋拆除单位,兼投不兼中。
标段 地块名称 村屯位置
一 四家乡棚改项目(一、二期) 四家乡棚改项目(一、二期)四家乡各村屯
二 2021年土地储备1号地块 泉眼镇岗子村山头屯
三 泉眼镇岗子村张家屯
四 2021年土地储备2号地块 泉眼镇赵家村西套屯
五 泉眼镇赵家村后套屯
六 泉眼镇赵家村宋家炉
七 2021年土地储备12号地块 泉眼镇岗子村东闫屯
八 泉眼镇岗子村西闫屯
九 莲花印象三期、香山66kv输变电工程、山水大道、烟长高速、兰家小学、2020年土地储备22号地块、泉眼街道、瓦房屯 泉眼镇、劝农山镇
十 长春市轨道交通2号线停车场项目 泉眼镇岗子村、赵家村
十一 2020年土地储备2号地块 泉眼镇岗子村何家屯
预算金额:11个标段总计约525万元
结算方式:拆除单位缴纳费用以社区安居办公室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或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残值报告为准;清运工作由测绘单位出具砾料方量和运距,拆除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提交结算资料,最终以造价公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签订合同后至项目全部验收合格(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根据政策规定,对此项目作出相应的修改变更)
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
《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拆除;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可;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5 月 31 日至 2021年 6月 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现场购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其注册人员官网截图”
6.法人证明书附单位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委托人报名提供);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 6 月24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开标时间:2021年 6 月24日 09 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社区安居办公室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4.监督部门
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
何先生 |
采购人联系方法 |
*** |
采购人地址 |
长春市莲花山大路5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中洺威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法 |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8室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房屋拆除单位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万元) |
525.0000 |
最高限价(万元) |
0 |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
详见公告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拆除;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不亏损,具有经审计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即可;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整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3.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
*** |
2021-05-31 08:3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现场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公告期限 |
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6-24 09:30 |
开标时间 |
2021-06-24 09:30 |
开标地点 |
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0楼开标1室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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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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