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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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2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招 标 公 告 中国石化**分公司加裂、溶脱等装置APC建设及完善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石化签〔****〕**号》的要求开展招标工作,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石化),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石化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有意向的公司参加投标 |
招 标 公 告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加裂、溶脱等装置APC建设及完善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九江石化签〔2021〕15号》的要求开展招标工作,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以下简称:九江石化),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九江石化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请有意向的公司参加投标。本项目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及主要内容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加裂、溶脱等装置APC建设及完善项目,包括渣油加氢、加氢裂化装置APC先进控制系统建设,以及2#连续重整、溶剂脱沥青、煤制氢、聚丙烯APC系统提升。其中,2#连续重整、溶剂脱沥青、煤制氢、聚丙烯已于2019年完成APC系统建设,本次将针对装置工艺改造或DCS改造将原有APC系统进行提升。先进控制系统完成后,首先要提高装置的运行平稳率,在此基础上再通过卡边操作,以增加产品收率和节能降耗,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以提供的技术附件为准。
1.2 总投资: 298万元(含税)。
1.3 计划工期: 365天。
开工日期:合同签署后7日内开展工作。
交工日期: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达到正式上线投用条件。
具体以甲方批复的统筹计划为准。
1.4 项目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1.5 建设地点: 九江石化厂区内。
2 招标项目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加裂、溶脱等装置 APC建设及完善项目 。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渣油加氢、加氢裂化装置先进控制系统建设以及2#连续重整、溶剂脱沥青、煤制氢、聚丙烯APC系统提升等。具体范围以技术附件内的范围为准。
2.3 服务期:从合同签订生效起,至中标人履行完成全部合同义务止。
2.4 工作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能满足技术附件的要求。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3 投标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有效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4投标人2016年以来,至少在石油或化工行业有5项炼化生产装置先进控制系统实施项目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
3.5本项目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须有类似的在石油或化工行业(单项合同总金额100万以上的)项目实施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主要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技术、管理能力及类似项目现场实施经验并提供证明。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 有炼化企业或本地相关系统建设及服务业绩的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8 近五年财务状况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项目需要。
3.9投标人应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3.10拟在本项目的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投标人必须保证这些人员将来实施本合同时不得更换(招标人同意的除外)。
3.11业主有权对承包方用于本合同的设施、用品、用具和提供的服务进行HSSE审查并确认其是否合格。承包方未能通过HSSE审查的设施和业主代表认为不合格的人员不能从事本合同内的工作,对于由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HSSE事件、事故,承包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如不能满足业主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除因业主方的责任外,承包方需承担派驻员工的一切劳保伤残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在项目全过程中,未经明确允许,承包方不得将带有中国石化标识、单位名称的系统(包括DEMO、测试系统)发布到互联网。
3.12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6月2日,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至本公告所示地点。(非正常上班时间提前电话预约)。
4.2 报名地点:报名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九江石化信息中心(数据中心大楼)三楼 314室。
4.3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本招标公告,报名登记表,购买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上述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上述材料的投标人不予报名。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5月28日-6月2日。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招标人财务部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并提供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后,才能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报名人须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现场勘察
5.1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勘察。
5.2 投标人应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发生费用自理。
6 投标保证金
6.1 人民币4万元整,采用银行保函或银行汇款的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若银行汇款,投标人在标书中提供招标人财务部开具的收款凭证作为投标保证金凭证。
招标人账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360400716522330T
开户行:工商银行九江分行东区支行
账号:1507007029022136958
银行联行号:102424010292
6.2 若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2日14:30。
7.2 递交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开标室(中国石化九江石化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8 开标
8.1 开标时间:2021年6月22日14:30。(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抵达开标地点)。
8.2 开标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滨江东路230号,中国石化九江分公司开标室(中国石化九江石化盈德气体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9 其它
9.1 无论中标与否,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2 请投标人注意自身的保密工作。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招标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0792-8494897 13767205057 (8:30至17:00))
电子信箱:tangliang.jjsh@sinopec.com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