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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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30 |
招标代理: |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桥林村等*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镇**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 |
关键词: | 设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灵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已由来宾市自然资源局以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0]501号)、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0]502号)、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0]515号)、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0]516号)、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0]496号)和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给予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灵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立项的批复(来自然资函[2021]6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来宾天翼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社会资本,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排山村、欢怀村、平阳社区、中山村;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龙灵村。 建设规模: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实施总面积23.6586公顷,预计旱地改为水田22.8608公顷。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实施总面积15.2238公顷,预计旱地改为水田14.3090公顷。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实施总面积50.8547公顷,预计旱地改为水田45.9134公顷。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项目实施总面积66.5038公顷,预计旱地改为水田63.4577公顷。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实施总面积60.0931公顷,预计旱地改为水田 59.3275公顷。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灵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项目实施总面积14.1390公顷,预计旱地改为水田13.9226公顷。最终以最新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 ??项目投资:项目建安费暂定价6412.7599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163.55万元。根据项目立项批复(来自然资函[2020]501号)、(来自然资函[2020]502号)、(来自然资函[2020]515号)、(来自然资函[2020]516号)、(来自然资函[2020]496号)和(来自然资函[2021]65号),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安费暂定价736.89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22.18万元;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安费暂定价471.28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15.40万元;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安费暂定价1529.86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36.69万元;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建安费暂定价2036.98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43.39万元;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安费暂定价1291.0699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30.49万元;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灵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安费暂定价346.68万元,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暂定价15.40万元。最终以最新批复的相关文件为准,建安费以发包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审定的结算为准。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准备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其中: 2.1.1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期为180日历天(项目工期从交地开始算起),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7月至 2022 年1月。 2.1.2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期为180日历天(项目工期从交地开始算起),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7月至 2022 年1月。 2.1.3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期为180日历天(项目工期从交地开始算起),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7月至 2022 年1月。 2.1.4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工期为180日历天(项目工期从交地开始算起),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7月至 2022 年1月。 2.1.5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期为180历天(项目工期从交地开始算起),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7月至 2022 年1月。 2.1.6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灵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工期为180历天(项目工期从交地开始算起),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1 年7月至 2022 年1月。 2.2 以单个项目签订合同。 2.3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等3个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桥林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平阳社区、欢怀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平阳镇中山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二期、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新桥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龙灵村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农林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投标人不得为近三年内被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信用评价为D级的参建单位。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主要负责人***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 3.2.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牵头人要求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类似工程是指:旱改水项目、土地整治项目、增减挂项目、双高项目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相应服务内容业绩。 4. 招标文件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网上免费下载。 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潜在投标人可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按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本项目 有 图纸或其他技术资料,项目的图纸、其他技术资料由投标人自行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http://gxggzy.gxzf.gov.cn),操作流程与下载招标文件相同。 4.3??图纸?(图纸、光盘、技术资料等)获取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月4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出示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进行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体温不得超过37.3℃、没有疫情接触史或医学观察已经满14天,否则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 5.5 为减少人员聚集风险,疫情防控期间,每个项目只能派1名投标人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 6. 质疑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设计与预算编制费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暂定价或最新批复的建安工程费的20%(以最新批复的规划设计造价或预算造价依次优先作为基数计算) 工程进度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预算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后,合同内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合同外进度款在取得行政主管部门工程设计变更方案批复后(如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批的合同外工程,按来国投发[2019]53号审批完成后)按已完成工程量且经过业主审核后的60%支付;结算经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审核结算及业主审批同时工程竣工备案结束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缺陷责任保修金(不计息),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如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致使发包人受损的,发包人无须还工程质量保修金并有权要求承包人承担保修及赔偿责任。缺陷责任保修金待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并扣除相应款项后返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xggzy.gxzf.gov.cn、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址:http://www.gxxmglzx.com/)发布。 9.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招标人:广西来宾天翼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72-6658766 地 址:广西来宾市兴宾区滨江北路258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电 话:0771-2025064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5号楼 10. 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来宾市兴宾区自然资源局 , 联系电话*** 12.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广西来宾天翼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1年 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