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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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24 |
招标代理: | 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城**主要街角及月明河两侧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月明河隔栅工程)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主要街角及月明河两侧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月明河隔栅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城**主要街角及月明河两侧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发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街 |
蠡县县城城区主要街角及月明河两侧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月明河隔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县城城区主要街角及月明河两侧提升改造工程(第三标段:月明河隔栅工程)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蠡县县城城区主要街角及月明河两侧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蠡县发改审字【2020】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一般政府债券和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月明河隔栅工程,新建隔栅位于月明河西侧(育才路-范蠡路),格栅总长约399米,其中5.5米高段长270米, 4.5米高段长42米, 3.35米高段长87米; (2)最高限价:2178449.47元; (3)质量标准:合格; (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5)建设地点:蠡县城区。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8 09:00至2021-06-0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24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保定通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0714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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