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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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8 |
地 区: | 株洲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九郎山绿心之峰生态治理类、生态服务设施类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湘发改农[****]***号文、株发改发[****]**号文,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项 |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九郎山绿心之峰生态治理类、生态服务设施类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湘发改农[2021]336号文、株发改发[2021]35号文,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九郎山绿心之峰生态治理类、生态服务设施类项目施工
1.2.2 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石峰区九郎山村九郎山主峰;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用地规模6.19公顷,全部位于绿心禁止开发区,应严格依照《长株潭城市群绿心地区建设项目准入意见书》(准字[2020]第46号)内容进行建设,主体及附属工程均不得超出绿心准入的红线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林相改造;林内防火通道建设;防火巡山栈道建设;陡坡改缓坡建设;在施工迹地回填种植土补植树木进行复绿等,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8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1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万元,预备费40万元。
1.3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标准:严格按国家相关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组织施工,工程质量一次交验合格。绿化景观确保达到《株洲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工程合格标准,绿化种植工程苗木一次性成活率应达到:乔木95%、灌木98%、草皮98%,不成活苗木由承包人负责免费更换,直至成活;其他工程确保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6 保修要求:绿化养护按《湖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一级养护管理标准免费养护一年,其他工程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省级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
2.4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
2.5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8 其他要求: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参照株城发【2020】49号文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6 月18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其他—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1年6 月18 日 9 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石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9.其他
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株洲市石峰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株洲市石峰区响田东路26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中五环(湖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恋综合楼24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1〕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1〕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1〕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疫期间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
本单位 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湖南省委、省政府以及株洲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核查登记。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并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
3、本单位所派开标人员为:①在 (省、市)身体健康人员;②从疫区进入株洲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以前到达开标区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