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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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31 |
招标代理: |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 区: | 上饶市 |
内 容: |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工程修复项目(葛仙山镇南耕村、石涵村片*)施工招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工程修复项目(葛仙山镇南耕村、石涵村片*)项目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葛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 |
关键词: | 施工招标 |
铅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工程修复项目(葛仙山镇南耕村、石涵村片2)施工招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公告
铅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工程修复项目(葛仙山镇南耕村、石涵村片2)项目经批准建设,发包人为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采用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铅山县2018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灾毁工程修复项目(葛仙山镇南耕村、石涵村片2);
2、建设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南耕村、石涵村;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4、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施工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
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二、竞包人资格要求及报名须递交的申请材料
1、本次竞包要求竞包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要求的竞包人,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由注册建造师担任),必须出席竞包会,并提供下述报名资料,未提供申请材料或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发包人将取消其竞包资格:
(1)法定代表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3)企业资质证书(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二维码可查询的复印件或原件);
(5)各竞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联系发包人领取施工图及招标控制价;
(6)其他投标必备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以上申请材需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胶装无要求),要求原件的提供原件备查。若竞包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或材料的,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本次活动。
三、报名地点: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四、报名时间:2021年5月28日至2021年5月30日(上午:9:00—11.30分下午:14:00—17:00分):节假日休息。
五、报名截止时间后葛仙山镇发包工作组对所有竞包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开具预审不合格通知书。
六、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肆拾万零柒仟肆佰伍拾柒元柒角陆分(大写)(¥:407457.76元);
2、本项目要约价:肆拾万零柒仟肆佰伍拾柒元柒角陆分(大写)(¥:407457.76元);
七、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时间、地点及流程
1、时间、地点:发包人定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10;30分),在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附属楼1楼进行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活动,竞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本次活动(参加公开摇号人同报名人须同一人)
2、流程:
(1)超过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截止时间的单位不予参加摇号活动。
(2)根据竞包人数量将相应数量号码球放入摇号机内,由各竞包人按报名签到顺序摇号,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依次摇出的号码球即为各竞包人本次活动的唯一编号;
(3)重新放入号码球,再由建设单位项目分管领导摇出第一个号码球,该号码球对应的竞包人即为第一中包人;
(4)竞包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在铅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间对竞包结果无投诉和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建设单位在2日内向第一中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包人需与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合同。
八、其他说明
1、各竞包人需在公告确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持公告所要求提供的材料报名,并与建设单位签订“竞包承诺书”,方可参加公开摇号;,有效竞包人不足三家的,需重新公告再次发包,如发包再次失败,按流标的有关程序办理;
2、本项目解释权归发包人,有关本项目的其他事项,请与发包人联系。
招标人:铅山县葛仙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
铅山县葛仙山镇项目发包工作组
联系人***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