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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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商务局 项目名称:**跨境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跨境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单一来源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关键词: | 平台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台州市商务局
项目名称: 台州跨境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6680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详见单一来源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668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属于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地方特色应用,而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是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唯一承建单位与运维单位,项目交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建设满足唯一性原则。 2、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用户体系需要与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统一认证,业务数据涉及关、汇、税等方面,也均通过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唯一通道进行数据共享,项目交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建设在数据交换满足唯一性原则。 3、台州跨境电商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端属于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体系下的子级模块,其业务数据和用户体系与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紧密联系,而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为中国(浙江)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承建及运维单位,考虑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交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建设将更符合项目建设一致性原则。 4、基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的实际情况,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具备业务优势、案例优势与资源优势,项目交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建设,能加快项目推进并实现上线稳定运行。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1年05月27日 至 2021年06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台州市商务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
地 址: 椒江市府大道4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台州市财政局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
地 址: 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