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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凤翔北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1.05.2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1.05.27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第一章招标公告 ***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北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北路)道路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 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行审〔****〕** 号)批准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招标公告
清远市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凤翔北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市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凤翔北路)道路工程已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清远市
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凤翔北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发改行审〔2020〕33 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清远
市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远市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凤翔北路)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西南起于现状海逸路,东北至凤翔北路。
2.3 建设范围:清远市清城区,西南起于现状海逸路,东北至凤翔北路。
2.4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道,规划红线宽度为 45m,双向六车道,路线全长约
903m。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等。具体建设规模和
内容以中标后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约定为准。
2.4.1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为 45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390 日历天,其中排
水工程及设施施工工期为 300 日历天。设计工期计算从发包人下达设计任务书之日始到提交完善的设计成
果之日止,施工工期计算从承包人收到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不含竣
工验收后办理备案手续所需时间。
2.6 招标范围:
中标人需完成如下:中标人需完成如下:①完成清远市海逸路(附城大道至凤翔北路)道路工程施工
图设计及预算编制;②完成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 招标控制价:9015.56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8777.82 万元,设计费为:224.44 万元,预
算编制费为:13.30 万元,其中预算编制费不参与竞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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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承接本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承接本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4 投标人委派至本项目的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1)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
(2) 施工负责人***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
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指 1)项目负责人***
息”查询为未被锁定(提供网页截图);2)项目负责人***
业人员”查询无在建工程(提供网页截图)。注:无在建工程证明须查询“个人工程业绩”,且所列的全
部工程业绩状态均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无建设项目;②有建设项目但查询“竣工验收”显示项目已竣
工验收;③有建设项目但查询“施工许可”显示项目负责人***
(3) 设计负责人***
(4)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 证)(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施工负责人***
标的,施工单位提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本工
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
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最多接受两家单位(即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 1 家)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 3.3.1 至 3.3.5 项资料):
3.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函》。
3.3.3 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
用等级不得为 C 级或 D 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
拟担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企业信用等级截图、本项目所需资
质信息截图、设计负责人的从业人员状况截图、施工负责人***
状况截图;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评审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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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
和证据截图存档。
3.3.4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即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
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 CA 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 CA 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5.2 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4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转账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
证金担保函(联合体投标时,由牵头人递交)。
1)采用转账方式的,由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代收。
2)采用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方式的,应选
用接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的银行或保险公司开具银行保函或保险合同,由银行或保险公司向清
远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通过数据电文方式确认。银行保函需为“见索即付型”保函,否则保函视为无
效。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
(3)缴纳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日程安排。
(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委托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实施保证金的收
取和退还工作。
(5)采用转账方式的所有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单位总公司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转出;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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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由牵头人进行转账,否则投标保证金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qyggzy.cn/)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
体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信息的发布时间和内容,以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情况为准。本公告的修改、
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7. 补充说明
7.1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
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
疑中明确说明。
7.2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 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4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异议受理电话:***
地 址:***
特别提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情形: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负责实施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自行
政监管部门发出处理意见之日起计 6 个月内将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大于
6 个月的,拒绝投标时限按行政监管部门处罚期计算);如不存在下列行为,投标人需在《投标人声明》
中作出承诺。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
报或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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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8.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因以上 1 至 7 条原因仍在有关行政监管部门的处罚期内的。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建设大厦 B 座二楼 地址:***
联系人:陈工 联系人***
电话:0763-3389303 电话:***
2021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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