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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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西壮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汇春路*号**大厦*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GX**-HWZB-****-*** 项 |
项目概况
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TGX08-HWZB-2021-006
项目名称:专用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9.38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9.3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A分标:超广角宫腔镜(冷刀)系统1套;B分标:红外中低频治疗仪1台;C分标:双向真空辅助乳房活检系统1套。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使用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5月27日 至 2021年06月01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5楼509室)
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通过报名后购买:(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注明项目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来报名的不用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3)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产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竞标人2020年度经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20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5)竞标人近三个月依法纳税证明(新注册单位按实际情况提供)。 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后加盖单位公章且与原件一致,核查原件,材料齐全的方可购买采购文件,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6月0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7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B分标: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C分标: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不得少于规定金额交纳,否则谈判无效。
谈判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即采用非现金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网上支付形式的,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交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下述指定账户并到账【开户名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西第八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开户账号:7889 0188 0003 9878 3】。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供应商应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单独密封的支票、汇票、本票、保函原件。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2.3)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2.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2.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2.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2.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公告在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海之特综合管理平台(www.hzt2006.com)上发布。
(4)为配合采购人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执行和备案,未在政采云注册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登录政采云进行注册,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需要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5)为做好疫情期间防控工作,本采购项目竞标文件递交要求如下:①现场递交竞标文件的所有人员,要登记姓名、单位、手机号码和实时体温,以及近14日内的外出及旅游情况,尤其是来自疫情严重地区,以及近7日内是否发热或密切接触发热人员情况。对发现疑似症状和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的人员,采购代理机构按工作要求及防疫隔离区管理办法执行;②对未正确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有疫情接触史且医学观察未满14天者将被劝返或隔离,必要时配合区域防疫机构强制隔离;③各供应商应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疫要求的人员现场递交竞标文件,并在现场递交入口处递交承诺书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④所有外来人员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内等候期间,一律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5米以上的人员间隔距离,尽量隔空就座,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投放到定点处专用垃圾桶;⑤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业务时应提前备齐所需材料,即办即走、不逗留;⑥外来人员如在采购代理机构场地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应立即主动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工作人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