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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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对***湾沚区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湾沚区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项目 *、实施内容: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及相关设施建设。 *、实施要求:按业主以及相关验收标准进行建设。 *、规格及要求:湾西路洋滩河桥头 |
关键词: | 政府 |
各潜在投标单位,现对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现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活动。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项目
2、实施内容: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及相关设施建设。
3、实施要求:按业主以及相关验收标准进行建设。
4、规格及要求:湾西路洋滩河桥头精神堡垒亮化字体更换(“湾西路”调整为“江南红岭风情大道-湾西路”,此项为双面调整加夜间亮化)、政府大院旗杆建设,包括电动升降、12米旗杆、2.4米X2.4米台座、地灯亮化以及防汉白玉护栏等。
5、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万元。
6、工期:工期15个日历天。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报价
1、须按“报价表”格式报价,报价单位做出最终报价,单位为人民币。
2、报价应包含现场发生的工程费用、交通、税金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服务商应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
3、应一次报出最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单位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与格式编写响应文件;
2.投标人须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于 2021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到 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人民政府,报名联系人:洪许强,电话:***
3.开标时间:2021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采购人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不予接受。
5.响应文件的组成(建议按下列顺序装订)
(1) 报价表(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1、按规范要求完成芜湖市湾沚区红杨镇政府大院旗杆项目,具体付款方式在合同中规定。
六、成交方法
1、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评审小组应当对招标项目的价格构成和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作出规定。
2、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并将结果通知所有投标的未成交的投标单位。
3、属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货物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若有);
(3)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
(4)未响应本采购文件其他实质性规定的。
七、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天内签订合同。
八、其他
投标单位认为本采购文件对各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内容的,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人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反映。
九、附件
红杨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