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了需求论证。现将该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向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二、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云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广安市广安区2021年惠民路灯工程采购项目
四、采购预算:8800000元(大写:捌佰捌拾万元整)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的供应商、单位及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2021年5月28至2021年6月1日),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四川云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广安市广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27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