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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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5.31 |
招标代理: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星恒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灿玖建材有限公司、**斌晨贸易有限公司、**兴诺贸易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秀河三里和六里河段砂石销售代理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联资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 |
广西星恒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广西灿玖建材有限公司、广西斌晨贸易有限公司、广西兴诺贸易有限公司 (被邀请单位名称):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象州县罗秀河三里和六里河段砂石销售代理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为 广西象州联资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象州县罗秀河三里和六里河段砂石销售代理总承包项目 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象州县罗秀河三里和六里河段砂石销售代理总承包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起按一年期合作。
2.3服务地点:象州县罗秀河三里和六里河段。
三、投标人要求
3.1具备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的,具有河砂销售渠道及河砂销售相关经验和能力,无不诚信的行为记录;
3.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国内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经营河砂项目或经营建筑材料;
3.3具备有符合要求的销售团队;
3.4具备承担河砂统一销售及合同履约中约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3.5对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等;
3.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5月 26 日至2020年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持材料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或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本章4.3条款要求的全部纸质版材料并确认通过和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即250元)后 2 日内寄送。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须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并请与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2-4220300(邮购招标文件的,必须于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工本费及手续费汇到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提供的材料须注明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要求提供完整有效报名资料和未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祥和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2 7959 0000 0020
4.3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材料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邀请确认通知各一份;未提供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1年5 月 31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 31 日 9 时 00 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来迁路西38号来华商贸城开发区六号5楼)开标厅。
5.4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还须递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5.5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递交投标文件出示的材料不全或无效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六、评标方式
综合评分法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2021年5月 30日18时 00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象州联资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单位:广西来宾中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