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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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1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董浜镇圩区闸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董浜镇圩区闸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董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来源)。***董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闸门 |
董浜镇圩区闸门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董浜镇圩区闸门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来源)。常熟市董浜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董浜镇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约50万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6月5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圩区5座节制闸闸门改造,包括更换钢闸门、维修门槽等。(具体以实际施工情况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③项目负责人***
④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5.1□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申请人于2021-5-27(至)2021-5-28(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到常熟市达海路27号艾斯奇装饰三楼持相关报名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200元/套。
4.2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4.2.1 加盖单位公章的投标报名申请书原件(格式附后);
4.2.2 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4.2.3 至少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企业与经办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原件核查)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时提供);
4.2.4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5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2.6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2.7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证书复印件;
4.2.8 拟派注册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安全生产B类证书复印件;
4.2.9 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查询截图。(路径: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点击“企业信息”中的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不合格资质查询)
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答疑文件为准)为:2021年6月1日13时30分。
5.2投标地点:董浜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星安路9号)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一般说明9.1为保证企业正常参与,企业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中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具体要求参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类、采购交易类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10. 其他说明10.1、授权委托人在参加开标会议签到时,敬请随身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备查。临时变更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开标会议签到之前重新出具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书原件、近一年连续3个月企业为经办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
10.2、报名合格后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10.3、根据董浜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旦投标单位被举报并证实存在借资质、围标、串标、恶意投诉等不良行为将列入镇工程招标黑名单,并从严处理。
10.4、疫情防控期间,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达开标区域签到时,会有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体温测量,并出示身份证、“苏康码”,未出示或者迟到缺席视同放弃投标。如有投标单位发生不诚信行为或不配合现场工作的,将酌情扣分或者直接拉入黑名单。
10.5、苏康码的获取方式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康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康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康码”。
10.6、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10.8 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补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0.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1.0万元整(从企业基本账户开出的本票或者汇票,户名:常熟市董浜镇财政和资产管理局)
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
要求公告发布日期为:2021年5月27日-2021年5月28日
12. 联系方式***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报名申请表 |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单位 (招标工程名称)的招标
公告,我单位拟参与该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
申请人(盖章):
地址:***
报名经办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