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
截止日期: | 2021.05.29 |
招标代理: | 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六安市 |
内 容: | 发包公告 项目编号 AHSAFB****-***-*** 发布日期 ****年*月**日 一、发包条件 汤池镇****年度自然村道路硬化和联网路工程—西沙埂村通组路,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号)、“***人民政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发包公告 |
|||
项目编号 |
AHSAFB2021-001-004 |
||
发布日期 |
2021年5月27日 |
||
一、发包条件 |
|||
汤池镇2021年度自然村道路硬化和联网路工程—西沙埂村通组路,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六政〔2018〕49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工程及抢险救灾等应急工程发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19〕15号)的要求,对该项目按简易操作办法发包。 |
|||
二、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
|||
1、工程名称 |
汤池镇2021年度自然村道路硬化和联网路工程—西沙埂村通组路 |
||
2、发包人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
3、资金来源 |
政府资金 |
||
4、工程实施地点 |
舒城县汤池镇境内 |
||
5、建设规模 |
控制价为499829.00元 |
||
6、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的名称 |
舒交(2021)24号 |
||
7、计划工期 |
40日历天 |
||
8、发包范围 |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说明 |
||
9、发包方式 |
固定价随机摇号 |
||
10、标段划分 |
一个标段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三、预承包人资格要求 |
|||
1、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承包企业不得有限制承包的处罚;并在舒城县政府投资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诚信及抢险救灾等级应急工程企业名录库内的企业。 |
||
2、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
|||
四、报名时间、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
1、报名时间、发包文件获取时间 |
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节假日不休息,凭推荐函原件现场报名) |
||
2、项目发包会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1年5月29日9点30分; 地点:舒城县城关镇徽网在线电商产业园2号楼302室(中豪水运城斜对面) |
||
3、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
携带推荐函及相关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及购买发包文件(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五、联系方式 |
|||
*** | 舒城县汤池镇人民政府 |
发包代理机构: |
安徽商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六、备注 |
|||
1、预承包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包项目承包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 |
|||
2、预承包人须携带以下资料进行报名:持发包人发出的推荐函原件、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B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等有关证书原件购买发包文件。以上资料由法人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现场提交查验,另提供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装订成册)。 |
|||
3、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承包单位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
|||
4、预承包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在发包会截止日前3天向发包代理机构提出。发包会时间与承包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发包文件。 |
|||
5、发包人和发包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预承包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发包公告及项目相关情况所造成的一切责任。 |
|||
6、本工程承包保证金8500.00元,以货币形式由预承包人现场提交,在发包会现场点验,逾期将视为不响应发包文件而被拒绝承包。 |
|||
7、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承包价的2%。承包人在发包会结果公示无异议后3日内通过承包人基本账户汇入发包人指定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和逾期未缴入视作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对故意放弃承包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承包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处理。 |
|||
8、成交单位凭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领取成交通知书,在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后7日内领取,在规定时内未领取取消成交资格。 9、关于疫情防控需要预承包人遵循的相关事项: (1)参与交易项目承包的预承包人只可派1名代表参加发包会,每个预承包人确定一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发包文件中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到场的由项目经理作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到场的项目经理无授权委托的不得进场,并按未到场处理。 (2)项目负责人*** (3)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2020〕80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发包会。 (4)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发包会;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发包文件要求,其承包文件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发包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
|||
*** | |||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服务系统》http://ggjfwpt.luan.gov.cn/lazt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