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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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04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新店镇公共**交易中心受***新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决定就***新店镇****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新店镇****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 |
招标公告
如东县新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的委托,决定就如东县新店镇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如东县新店镇2021年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第三方核查项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项目内容:新店镇夏秋两季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核查。夏季采用50马力拖拉机配套秸秆还田机还田约2.5万亩,秋季采用50马力拖拉机配套铧犁深翻还田,面积以县下达任务数为准。最终按各村居原始申报面积加上第三方核减面积结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项目要求。
2.项目实施地点:如东县新店镇各村。
3.本项目为一整包不得拆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三、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10000.00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①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谈判,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③投标供应商5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有效合同复印件)。
④投标供应商须配备至少1名以上相应技术人员,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核查任务(需提供技术人员的最近的连续6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取消报名环节,采购文件请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公告信息”内该工程的招标公告的附件中下载。
本次招标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套,由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现场收取,不予退还。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信息”—“其他交易”—“镇区交易”—“变更公告”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供应商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4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如东县新店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2.递交(电子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2021年6月4日上午09时30分前,将本项目“开标一览表”(签字盖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821365665@qq.com(邮件格式:收件人为821365665@qq.com;主题为:******公司+*****项目+开标一览表(主题中必须体现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和标段),投标人可将开标一览表图片压缩加密后上传,同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标书,电子档和纸质标书一致为有效标。投标人发送了开标一览表电子档又无故缺席招标会满两次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新店镇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4.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1年6月4日上午09时30分。
开标地点:如东县新店镇为民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如东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新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十、本次投标保证金
根据省财政厅要求,现阶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