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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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1.06.16 |
招标代理: | 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大脑运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咨询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政务服务和大数 |
关键词: | 设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咨询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咸发改审批[2020]14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咸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恩施州咸丰县咸丰大道中段;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一是建设城市大脑运营指挥中心。集成大数据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面防空指挥中心、应急指挥中心、规划展览馆、创业孵化基地、政服务服中心和12345热线平台等办公职能和服务能力于一体;二是建设城市大数据运行管理中心。基于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建设全县统一的数据智脑平台;三是优化升级现有政务信息系统。整个项目用地面积32亩,建筑面积计划3万平方米。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200万; 2.4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智慧城市的顶层规划,前期功能需求调研、软件设计咨询指导、后期运营配合指导,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等内容。具体详见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 2.5 本招标项目的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并且各阶段均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取得相应的审批文件。 2.7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1个标段 2.8 其他: / 2.8.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投标人不需要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3)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以下资质: (1)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备案,且备案内容包含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规划咨询;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2项目团队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①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资格证、注册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②须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须提供资格证、注册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项目负责人*** (2)项目团队中壹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1人,中级及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不少于4人,造价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须提供职称证、注册证)。 3.3类似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一个类似智慧城市总体或者专项咨询设计业绩(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2)投标人自 2018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完成过一个类似房建工程专项咨询设计业绩(须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的专家评审意见)。 3.4投标人的企业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8年、2019年、2020年)的年度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若投标人是在2018年之后成立的,则应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 5 年内(指在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或违法记录,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的(投标人提供相应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2)投标人在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附网站相应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后,方可有效,否则投标人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及CA办理指南》(网址:http://ggzy.enshi.gov.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21年 5 月 27 日至2021年 5 月 3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enshi.gov.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并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和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 6 月 16 日 9 时 00 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www.hbggzyfwpt.cn )、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xf.eszggzy.cn/xfweb/)(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咸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江河盛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咸丰县高乐山镇大坝文化路34号 地 址:恩施市航空大道181号州车坝河管理处三楼江河咨询 邮 编:445600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0718-6681787 电 话:0718-8463141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1年 5 月 26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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