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1.05.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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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项目编号 A**************** 项目名称 GXQ****-**#地块**商业项目 标段编号 A********************** 标段名称 ***GXQ****-**#地块城*商业综合体装修项目深化设计与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工程类型 ***GXQ****-**#地块城*商业 |
项目编号 | A3206820342000131 | 项目名称 | GXQ2014-31#地块新建商业项目 |
标段编号 | A3206820342000131008001 | 标段名称 | 如皋市GXQ2014-31#地块城市商业综合体装修项目深化设计与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如皋市GXQ2014-31#地块城市商业综合体装修项目深化设计与施工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如皋市GXQ2014-31#地块城市商业综合体装修项目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皋市GXQ2014-31#地块城市商业综合体装修项目深化设计与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GXQ2014-31#地块
2.1.2建设规模:综合体范围内装饰装修、电气、暖通及消防系统末端、卫生间热水系统、办公家具、含窗帘和软装等工程设计、采购和施工安装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装修面积约15000平方米。
注:含以上综合体范围内引起的相关联项目也一并包含在报价中,不限于综合体范围内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约3500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14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设计开工日期为中标通知书签发当日),施工许可证办理期限20天,施工工期9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 质量要求: 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内的保修等EPC项目的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应同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和工程施工资质:
3.2.1 设计资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⑵建筑装饰设计资质甲级专项资质。
3.2.2 施工单位资质: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1家。 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3.3.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
3.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施工负责人***
⑴具有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⑵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2 设计负责人***
3.3.3 施工负责人***
3.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的其他条件:
⑴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⑵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⑶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本工程委托代理人。
3.3.5 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投标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4.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⑴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
⑵自2015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且设计负责人***
⑶投标人提供“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时,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清单: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审计部门或中介审计机构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审核)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缺一不可)
注:时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
⑷投标人提供“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时,须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清单:设计合同。
注:时间、面积、技术负责人***
3.4.2按照《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规定,失信对象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失信对象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3.4.3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规定执行。
3.4.4 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特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持有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3.4.5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4.6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养老保险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设计负责人***
3.4.7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 月25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1年6 月25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其中评标阶段采用“综合因素评审法”,定标阶段采用“直接票决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fcg.nantong.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如皋高新技术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如皋市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软件园3号楼 地 址:如皋市大司马南路8号
邮 编:226500 邮 编:226500
联 系 人:冒先生 联 系 人***
电 话:19825285882 电 话:13773843255
2021年5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