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謇主题书画展装裱布展
报价单位(公章):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21年 5月27日
备注:
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2. 要求投标人为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 为充分保证完善的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5. 需装裱的105件书画作品详情见附件。
6. 卖方所供货物质保期为6个月,计算起始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任何故障免费维修或更换,超过质保期按照配件成本价收取费用(提供主要配件单价)。
7. 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 6 月 1 日上午9:30
8. 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本次招标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询问文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送至老文化馆(师山路77号),联系电话***
9. 本报价单具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严格按项目要求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涂改无效);所投产品的规格尺寸、制作要求等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10. 本项目报价包含材料费、制作费、成品保护费、运输费、安装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与人工搬运费及为了确保服务内容的完成而发生的其他一切费用。本项目最高限价25000元人民币。本报价单以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12. 中标供应商必须和采购单位签订供销合同书。
13.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项目全部完成,经主办方组织相关专家验收通过合格后,支付全部合同价款。
14. 本项目必须于合同签订后在6月29日之前装裱布展完成。如不能按时交货,将作经济处罚。
海门区美术馆
2021年5月27日